透明性分类帐和公开访问的投票透明性分类帐。审查透明性分类帐中的投票跟踪数量必须等于投票透明性分类帐中的选民标识符数量。投票后,秘书在投票透明性分类帐中发布了有关选票的信息以及相应的投票跟踪号。选民可能会挑战与他们的投票跟踪号相关的演员表透明性分类帐中的条目。秘书应维持挑战性的投票分类帐,并应在受到挑战的投票分类帐中发表“演员表透明性分类帐”条目的地位。进行选民验证,该法案要求选民向秘书提供选举之前的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以便接受该选举的邮件投票:!选民的邮寄地址;呢选民相关标识的副本;呢验证选民满足注册选民的必要资格;呢收到邮件投票的请求;呢承认与投票有关的欺诈行为的处罚;和 !验证选民是人类。选民可以在秘书的网站上提供此信息,也可以与支付水电费有关。此外,帐单:!禁止在相关选举之前2周以上的邮件投票分配;呢秘书应输入其生成的每个RAAN中,然后进入RAAN跟踪数据库。投票后:!要求秘书在法案生效日期后的30天内撤回该州参与电子注册信息系统;和 !要求秘书每年从州范围的选民注册系统中删除所有注册信息,以便由不是国家机构的实体验证该删除。对于审计透明度,该法案要求秘书为每次选举生成许多随机生成和分配的审计号(RAANS),等于上次选举中投票的选民数量以及百分之一。秘书必须随机分配并将每个RAAN连接到选票上。选民可以保留与投票相关的Raan的副本;呢秘书应在RAAN跟踪数据库中进入投票的RAAN(部分Raan)的前12位数字,以确保投票的Raan是秘书为选举产生的RAAN之一;呢秘书应扫描选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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