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框架已被开发为发行绿色或过渡债券,贷款和其他债务工具的基础(“使用收益融资工具”)。使用收益融资工具的净收益将用于全部或部分融资或再融资合格的绿色或过渡项目,这些项目定义为实体在符合条件的绿色或过渡类别内定义的符合条件的绿色或过渡类别的投资和支出。此外,收益融资工具的使用将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绿色债券原则2021(“ GBP”),贷款市场协会(“ LMA”)绿色贷款原则(“ GLP”)和气候过渡手册2023。与上述原则保持一致,该框架是通过GBP和GLP的4个核心组件以及其外部审查的建议来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