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思罗机场主要判决 2019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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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

7. 在索赔号 CO/3089/2018 中,有七名索赔人,包括希思罗机场所在的伦敦希灵登区(“希灵登”)和四个相邻的伦敦区。第六名索赔人是伦敦市长(“市长”),这是根据 1999 年《大伦敦政府法案》(“GLA 法案”)第 2 条设立的民选职位,市长与伦敦议会共同组成大伦敦政府(“GLA”)。根据 GLA 法案,市长必须制定伦敦环境战略,其中包括处理空气质量(第 362-369 条)、气候变化(第 361A-361B 和 316D 条)和噪音(第 370 条)的规定。就大伦敦而言,市长负有解决气候变化的具体职责(第 361A(2) 条)。负责实施伦敦市长交通战略(《伦敦市政局法》第 154 条)的伦敦交通局 (TfL) 是利益相关方。另一名原告是绿色和平组织,这是一家关注环境问题的非政府组织。我们将此索赔中的原告统称为“希灵登原告”;将五个伦敦自治市原告统称为“希灵登原告自治市”。在我们面前,Nigel Pleming QC 代表希灵登原告(不包括市长);Ben Jaffey QC 和 Flora Robertson 代表市长。此外,Catherine Dobson 和 Stephanie David 也代表所有希灵登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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