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该法构成了现代数据收集制度的基础,并迫使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和实体支持、协助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部门,从而为这些实体规定了法律义务,即将在国内外收集的数据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该法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照《国家情报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国家情报工作秘密,不让公众知晓。” 6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机构可以要求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或实体秘密共享对美国企业或个人数据的访问权,否则将面临处罚。此外,《国家情报法》可能迫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在国外销售的设备和软件中设置后门和其他安全漏洞,以便中国政府可以轻松访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控制的数据。该法还建立了守法激励和不守法处罚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为国家情报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且“任何人……阻碍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情报工作”的,将被撤职、调查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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