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随时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本票据,赎回价格为(i)在适用的赎回日(定义见本招股说明书)之前,赎回价格(以本金的百分比表示,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等于本招股说明书计算的“补偿”价格和本金的 100% 中的较大者;以及(ii)在适用的赎回日当天或之后,赎回价格等于本金的 100%,加上在每种情况下截至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果发生某些税务相关事件(如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详述),我们也可全部(但不能部分)赎回本票据,赎回价格等于本金的 100%。在发生某些控制权变更事件时,我们可能需要提出购买每位持有人全部或部分票据的要约,购买价格相当于投标本金的 101% 加上截至购买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此处提供的票据的利息将于每年 5 月 29 日和 11 月 29 日每半年支付一次,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