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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防部内部的关键程序信息 (CPI) 保护 参考:见附件 1 1. 目的。本指令:a. 按照国防部指令 5025.01(参考(b))中的指导和国防部指令 5143.01(参考(c))中的授权,将国防部指令 5200.39(参考(a))重新发布为国防部指令。(1)制定保护 CPI 的政策。(2)发布政策并分配反情报 (CI)、情报、安全和系统工程支持以识别和保护 CPI 的责任。(3)向国防部各部门分配与识别 CPI 和实施保护计划相关的责任。b.制定国防部指令 5000.01(参考 (d))和国防部指令 5000. 0 2(参考 (e))的相关政策并执行其相关部分。c. 授权发布与参考 (b) 一致的其他指导。d. 继续授权发布国防部 5200.1-M(参考 (f))作为本指令的总体实施发布,直至其被替换。如果本指令与参考 (f) 之间存在不一致,则以本指令为准。e. 补充与国防部人员、信息、资源、设施和运营安全相关的现有政策和指导,以包括执行工作或支持国防部研究、开发和采购 (RDA) 工作的国防部承包商(例如国防部指令 5205

国防部指令 5200.39,2008 年 7 月 16 日 - Acq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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