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之间交流经验和最佳实践,以便它们能够借鉴彼此的工作并跨项目合作;2)根据项目的协调和汇总反馈,为欧盟层面的政策讨论提供意见,以便政策行动受益于项目经验和证据。项目应通过积极参与至少一个 Bridge 工作组、为其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报告做出贡献、参加 Bridge 年度大会以及更广泛地与其他 Bridge 成员项目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为欧盟政策制定提供建议和证据。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中指定与 Bridge 计划合作的活动和兴趣领域。申请人在准备提案期间不需要联系 Bridge 秘书处,只有在项目被授予后才需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