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xa Económica Montepio Geral, caixa económica bancária, S.A.(“发行人”或“Banco Montepio”)是根据葡萄牙法律,就法令 59/ 而言的授权信贷机构、储蓄银行 ( caixa económica bancária ) 2006 年,2006 年 3 月 20 日(经修订,“涵盖债券法》)。担保债券(定义如下)将构成抵押贷款担保债券,以符合担保债券法的目的并受益。根据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 5,000,000,000 欧元有条件转手担保债券计划(“计划”),并经进一步补充,发行人可不时发行有条件的直通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担保债券”),以发行人和相关交易商(定义见下文)商定的任何货币计价。“担保债券”是指任何有条件的直通抵押贷款发行人根据《资产担保债券法》按照适用的最终条款中规定的形式发行的资产担保债券,“资产担保债券”应据此解释。有条件直通结构将在发行人事件发生后变得相关,届时受影响的未偿还系列的到期日将延长,如相关最终条款所定义,并且任何可用资金应用于每个付息日,按照本条款和条件第 6.9 条(转嫁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按同一优先顺序按比例付款,并由对冲对手方通知在利息支付日之前对可用资金进行覆盖池监控。可能或将触发传递机制(发行人事件)的情况是破产事件或付款违约事件。 div>有关投资担保债券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担保债券计划的一般说明和担保债券的最终条款。该计划于 2008 年 6 月 26 日经发行人批准,并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举行的票据持有人会议上批准修订后的计划,随后签署相关更新的计划文件,并根据修订后计划进行修订。担保债券将以 Interbolsa 的簿记形式 ( escriturais ) 和记名形式 ( nominativas ) 表示。所有担保债券的最高总名义金额自该计划下的未偿还期限不超过 5,000,000,000 欧元(或按本文所述计算的其他货币的等值金额),但可能会按本文所述增加。担保债券可连续发行给担保债券计划概述中规定的一个或多个交易商以及发行人根据计划不时指定的任何其他交易商(单独称为“交易商”,合称为“交易商”),该指定可以是针对特定发行,也可以是持续性的。本基本招股说明书中对相关交易商的提及,在担保债券发行由(或拟由)认购的情况下,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