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主张在合并和横向协议分析中起着关键作用。与现有产品的生产和分销相关的静态效率通常被认为是相关的。改进流程和产品的动态效率也很重要,但它们本质上更难估计。效率在横向协议分析中的作用往往比在合并分析中更大。各国在如何将效率纳入合并分析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也有广泛的相似之处。大多数机构不会考虑效率,除非合并显然会产生反竞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通常有重大责任证明合并仍然应获得批准,因为它有望产生无法通过反竞争性较小的方式获得的显著效率。一些国家采用“消费者盈余”标准。其他国家采用“总盈余”标准,如果实际资源节省将使生产者从合并中获得的收益大于消费者从合并中获得的损失,则将批准合并。由于竞争管理机构面临固有的信息劣势,因此必须谨慎评估效率主张和支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