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原子能与替代能源委员会(CEA)是能源部、研究部、工业部和国防部下属的一个致力于科学、技术和工业研究与开发的公共机构。其章程和使命在《研究法典》第 L. 332-1 至 L. 332-7 条中定义,并由 2016 年 3 月 17 日第 2016-311 号法令制定,该法令规定了 CEA 的组织和运作。其负责人是总管理员,负责该实体的全面运作,主要被授权以该实体的名义行事,并正式代表该实体。总署长任命董事,董事负责监督该机构任务的执行情况,筹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并确保委员会的决定得到执行。总署长负责法国政府对核威慑力量的控制以及国防所需核资产的管理。原子能高级专员担任总署长的科学和技术顾问,并可由后者或政府部长指派,负责 CEA 感兴趣的领域的各种咨询和专业知识任务以及与国防和教育有关的任务。两者都由部长理事会通过政府任命正式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