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YB-SJA-AL 截至:2010 年 11 月 1 日 信息文件 1. 主题:联邦雇员和士兵的政治活动。 2. 参考文献: a. 国防部指令 1344.10,“现役武装部队成员的政治活动”,1990 年 6 月 15 日。 b. 国防部 5500.7-R(联合道德规范,第 6 章,第 III 节) 3. 目的:定义国防部文职人员和现役士兵禁止和允许的政治活动。 4. 讨论:国防部的政策是鼓励武装部队成员履行公民义务,但是,在现役期间,士兵不得参与某些政治活动。此外,《哈奇法案》限制了国防部文职人员允许的政治活动。任何联邦雇员不得在工作场所或值班时参与政治活动。禁止各类雇员使用政府资源、设施和财产(包括政府通信系统)支持政治活动。士兵和文职雇员在参与政治活动时应尽力避免表现出陆军支持某一特定候选人或问题的样子。a. 现役军人。(1)现役士兵可以登记、投票并就政治候选人和问题表达个人意见,但不能作为武装部队代表。士兵的行为不得暗示陆军对该活动或政治问题持官方立场、以其他方式参与或支持该活动或政治问题。士兵参与政治活动不得干扰其公务或组织使命。(2)允许的行为包括:(a)向政治组织捐款;(b)不穿制服时作为观众参加党派和非党派政治会议、集会或大会; (c) 鼓励其他士兵行使投票权,但前提是这种宣传不构成试图影响其他士兵支持特定候选人或某个问题的立场。 (3) 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参与时穿着制服或使用任何政府财产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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