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请愿人:这是关于您根据《美国法典》第 10 篇第 1552 条申请更正海军记录的函件。在仔细认真地考虑了您的海军记录和申请的相关部分后,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 (Board) 发现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可能存在重大错误或不公正。因此,您的申请被拒绝。虽然您的申请没有及时提交,但委员会认为放弃诉讼时效并根据案情考虑您的案件符合正义的利益。委员会的三名成员小组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举行执行会议,审议了您的申请。小组成员的姓名和投票将应要求提供。根据适用于本委员会程序的行政法规和程序,审查了您对错误和不公正的指控。委员会审议的文件材料包括您的申请,以及为支持该申请而提交的所有材料、您的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条例和政策。委员会还审查了一名合格医疗专业人员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提出的咨询意见 (AO),该意见的副本已提供给您,但您未提供回复。对您的记录的审查显示,您于 1964 年 11 月 27 日加入海军并开始服现役。1966 年 1 月 21 日,您因未经授权缺席和失踪行动而受到非司法处罚。1966 年 8 月 26 日,您因未经授权缺席 18 天而被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有罪。1967 年 10 月 24 日,您因未经授权缺席 73 天和失踪行动而被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有罪。1968 年 10 月 18 日,您再次因两次未经授权缺席共计 118 天而被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有罪。您最后一次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包括您因行为不端而从海军服役中退役。1968 年 12 月 4 日,您接受了心理健康评估,被诊断为被动依赖型人格,没有神经症或精神病的证据,并且被描述为不成熟。1969 年 1 月 14 日,您经体检合格,获准退伍。1969 年 4 月 25 日,根据军事法庭判决,您因行为不当而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