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包含经修订的 1934 年证券交易法 (“交易法”) 第 21E 条所定义的前瞻性陈述。为此,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任何非历史事实陈述,包括但不限于“第 1 项。业务”、“第 1A 项。风险因素”和“第 7 项。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下的某些陈述以及本年度报告其他地方有关我们的计划、目标、宗旨、信念、业务战略、未来事件、业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业务前景、业务趋势和其他信息的陈述,均可能属于前瞻性陈述。在不限制前述条款的情况下,“可能”、“将”、“或许”、“应该”、“估计”、“预期”、“继续”、“考虑”、“预计”、“项目”、“计划”、“潜在”、“预测”、“打算”、“相信”、“预测”、“未来”、“目标”、“目标”等词语及其变体或类似表达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不是历史事实,而是基于我们当前的预期、信念、估计和预测以及各种假设,其中许多假设本质上具有不确定性且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我们的预期、信念、估计和预测是真诚表达的,我们相信这些预期、信念、估计和预测具有合理基础。但是,不能保证管理层的预期、信念、估计和预测能够实现,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或表明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