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条 管理层的权利 管理层有权利和责任: 1.确定固有管理政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由裁量权或政策领域,例如公共雇主的职能和计划、服务标准、总体预算、技术利用和组织结构; 2.指导、监督、评估或雇用员工; 3.保持和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效力; 4.确定政府运作的总体方法、流程、手段或人员; 5.因正当原因停职、惩戒、降职或解雇,或裁员、调职、指派、安排、提拔或留用员工; 6.确定劳动力的充足性; 7.确定雇主作为政府单位的总体使命; 8.有效管理劳动力; 9.采取行动履行城市作为政府单位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