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俄罗斯联邦政府为本联邦法第1条第1部分规定的目的,制定与保证计量一致性的国家监管领域有关的、在本联邦法第1条第3部分第1-3、5-9、11-17、19款所列领域活动过程中实施的计量清单,指明计量的强制性计量要求,包括计量精度指标。在本联邦法第1条第3部分第4、10和18款所规定的活动领域实施法律监管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和国家企业,在与履行制定确保计量统一性领域国家政策和法律监管职能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协商一致后,确定与确保计量统一性国家监管领域有关的计量指标,并为其制定强制性计量要求,包括计量精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