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上限之争为何会有所不同

我至少能想到三个原因,说明为什么债务上限之争应该不同于最近结束的 FY11 拨款之争。债务上限之争为何会有所不同这篇文章最先出现在 Keith Hennessey 的博客上。

来源:Keith Hennessey

以下内容基于我在宾夕法尼亚大道两端处理大约 8-10 项债务上限提高法案的经验。

债务上限提高和持续决议通常都被视为必须通过的法案。如果必须通过的法案没有成为法律,就会发生非常糟糕的事情,例如政府关门或美国政府拖欠债务。

必须通过的法案

必须通过的法案对国会议员(和外部倡导者)来说极具诱惑力。由于大多数法案从未成为法律,因此每个人都希望将他们期望的政策变化附加到必须通过的法案上。

提高债务上限的法案对国会领导人和白宫来说总是很糟糕,因为他们必须完成,但没有议员愿意投票支持它们。传统上,多数党(在每个机构中)获得大部分赞成票,少数党成员则搭便车并投反对票。今年,共和党控制众议院,民主党控制参议院,这可能会变得棘手。

国会共和党人很高兴利用必要的债务上限提高法案作为杠杆,以获得额外的支出削减或预算流程改革,就像他们对 FY11 拨款法案所做的那样。

我可以想到至少三个原因,说明债务上限之争应该不同于最近结束的 FY11 拨款之争。

首先,临时持续决议有一个严格的期限,而债务上限提高则没有。 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上周五午夜之前没有达成协议并且没有颁布新的 CR,政府将在那一刻关闭。 这个确切的最后期限给双方都带来了做出决定的压力。

紧急稳定基金 在极端情况下,财政部可以比他们希望的时间晚几个月。

这种延迟的代价是可衡量的。持续的不确定性和财政部的杂耍表演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向政府收取更高的借款风险溢价。即使在立法签署成为法律后,这种破坏性影响仍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