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自主权和共同责任

刚刚开始阅读 Matthew Evans 的博客《赢得的自主权陷阱》,我感到有必要打破过去几个月的博客沉默。在我的书《智能问责》中,我将自主权作为平衡信任和问责制所需的原则之一,并帮助为教师创造条件 [...]

来源:The Learning Spy | 考虑教师的智力食粮

刚刚读完 Matthew Evans 的博客《赢得自主权陷阱》,我感到很想打破过去几个月的博客沉默。

赢得自主权陷阱

在我的书《智能问责制》中,我将赢得自主权作为平衡信任和问责制以及帮助为教师创造成长条件所需的原则之一。在书中,我提出了以下论点:

智能问责制
如果无论教师多么努力,无论他们的努力多么成功,他们仍然需要遵循旨在支持效率最低的教师的相同限制,该怎么办?如果允许教师赢得自主权,这些问题就可以避免。那些由于某种原因尚未获得自主权做出自己决定的教师可能会不高兴,但他们会理解,特别是如果能明确说明如何获得更大的自主权。获得自主权是公平的。当然,如果我们是学校集体的一员,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那么完全的自主权既不可取也不可能。关键在于,虽然高层领导往往有很大的自由度来决定如何度过他们的工作日,但课堂教师却几乎没有选择权。其中一些是学校运作方式的必然结果:如果时间表上说你在第一节课上课,你就不能合理地选择做一些课程规划。但正如高层领导被信任在他们面临的限制内做出如何利用时间的正确选择一样,教师也应该能够获得被信任的权利,做出如何最好地向他们的班级教授他们的科目的正确选择。

获得自主权是公平的。

这一切似乎——现在仍然似乎——是正确的。表现出精通能力的教师和学校领导在职业生涯中应该受到的干扰比没有表现出精通能力的教师和学校领导要少。然而,马修的博客提出了一种对获得自主权的解释,我承认我从未考虑过。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