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审计中缺失授权书

国家征税权与纳税人的宪法权利(特别是正当程序权)之间错综复杂的平衡行为构成了公平税收的支柱。每次税务审计都试图控制这些相互竞争的利益:国家收取合法应得税款的权利,以及纳税人受到待遇的权利[...]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

国家征税权与纳税人的宪法权利(特别是正当程序权)之间错综复杂的平衡行为构成了公平税收的支柱。每次税务审计都试图控制这些相互竞争的利益:国家收取合法应得税款的权利,以及纳税人受到公平合法对待的权利。这种微妙的平衡在税务审计的致命弱点中显而易见:缺少授权书 (LoAs)。

在今年颁布的税务上诉法院 (CTA) 裁决(CTA 案件号 10951)中,我们看到了征税权如何再次受到宪法正当程序权的限制。 CTA 因未能签发替代 LoA 而使税务评估无效——这一看似简单的疏忽导致整个评估从一开始就无效。

该案件的核心是一名纳税人在 2018 年收到 LoA,授权指定的税务官 (RO) 及其集团主管 (GS) 审核纳税人 2017 年的账簿和其他会计记录。

审核继续通过非正式会议通知(NIC)、初步评估通知(PAN)直至最终评估通知(FAN)阶段。纳税人及时向FAN提出抗议,并在要求重新调查的60天整改期内提交了补充文件。提交七个月后,纳税人收到新的 LoA,授权新的 RO 和新的 GS 继续调查。一年后,纳税人收到争议评估最终决定 (FDDA)。

纳税人最初辩称,正当程序权受到侵犯,理由是新的RO在没有有效LoA的情况下进行审计,而迟来的第二份LoA并没有解决这一缺陷。然而,CTA 认为,新的 RO 参与再调查过程(在 FAN 之后)不再需要新的 LoA。

2. 注意 BIR 人员的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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