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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A 采取行动,根据拟议法律确定大型数字公司的“定性和定量阈值”
部委提出“征求建议书以进行市场研究
来源:The Hindu Business Line _经济企业事务部 (MCA) 再次努力确定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数字企业 (SSDE) 的门槛,以重新起草数字竞争法案 (DCB)。
去年,由于包括大型科技公司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强烈反对,该法案草案被撤回。会议决定,“考虑到事前监管尚处于实施的初期阶段,需要通过市场研究建立以证据为基础的基础,以考虑事前监管的所有相关方面。”因此,该部提出了一份“征求建议书”(RFP),以对“大型科技公司和核心数字服务的定性和定量门槛”进行市场研究。
主要目标
根据 RFP,将有四个关键目标。首先,审查和评估数字竞争法案草案中概述的拟议定性和定量阈值。其次,审查 DCB 草案附表一中拟议的核心数字服务清单。第三,评估 DCB 草案对这些服务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包括对竞争和市场准入的潜在影响。第四,评估拟议的事前框架对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小型企业的潜在影响。
此前,该法案草案曾表示,从事“核心数字服务”的实体如果在印度营业额至少为 400 亿卢比,或全球营业额至少为 300 亿美元,或在印度的商品总价值至少为 1600 亿卢比,或全球市值或公平市场价值为 750 亿美元,则将被视为 SSDE;其核心数字服务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在印度是否拥有至少 10000 名最终用户或至少 10,000 名商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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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