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私有化

私有化通常被解释为国家允许的事情。但是,真正的私有化拒绝在包括金钱在内的所有事物中的国家胁迫。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回归定理是作为一种实践学的法律证明,金钱必须以可销售的商品的形式起源,然后才能发展成为广泛接受的交换媒介。然而,通常会错过的是,这种定理(从行动的公理上衍生出来)对所有社会制度的起源具有更广泛的含义。

正如不能通过法令创造的钱,而必须通过个人的自愿和有目的的行动来发展一样,法律,财产,语言和道德也必须起源于设计或力量,而是作为旨在改善自己自身状况的无数个人选择的自发和累积结果。缺乏这个基础的机构不仅是效率低下或不公正的机构;他们是私生子。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人类行动的自发秩序,而取决于持续使用武力。

这种区别至关重要,因为它阐明了通过生产和和平交流而产生的财产之间的道德和经济差异,以及起源于暴力征收行为的财产。

必须清楚:这不是意识形态,偏好或政治意见的问题。这是一个分类原则,这是植根于人类行动逻辑的先验事实。如果一个机构是由胁迫造成并运营的,而是通过未经同意而获得的,那么它声称对财产和合法性的声称不仅是有缺陷的;这是无效的。意图,修辞和意识形态口号不会改变这一现实。被征用者要求提供帮助,保护还是提升与不公正行为无关。

在这一点上,很可能会停止。认识到回归定理及其广泛的含义可以有效地使所有政治辩论无关紧要。

真正的私有化始于毫不妥协的拒绝以任何形式忍受胁迫,并首先恢复单个主权。只有当个人是自由而不可侵犯的时候,才能有意义地谈论其他任何事物的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