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与欧盟就第九航权达成一致

欧盟和瑞士签署了新的协议以深化现有关系,其中包括航空公司之间的第九航权互惠。航空协议是一系列新协议和修订协议的一部分,为瑞士认证的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飞行和欧盟运营商在瑞士境内飞行提供无限的第九航权。虽然这两个司法管辖区已经完全放开国际航权,但早先的协议并不包括……

来源:ch-aviation博客

欧盟与瑞士签署了新的协议以深化现有关系,其中包括航空公司之间的第九航权互惠。

《航空协议》是一系列新协议和修订协议的一部分,为瑞士认证的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飞行以及欧盟运营商在瑞士境内飞行提供无限的第九航权。虽然这两个司法管辖区已经完全放开国际航权,但早先的协议并不包括沿海航行权。

该协议还预见到国家援助规则的协调,包括航空业,以使瑞士法律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

新协议必须得到欧盟理事会(由欧盟所有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机构)和瑞士议会的批准,并获得欧洲议会的同意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