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公司的库存清单和时间表

传统上,国税局 (BIR) 库存清单与制造业和零售业的纳税人有关,其中库存构成销售成本的一部分,这是所得税申报表主要扣除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国税局发布税收备忘录通函 (RMC) 57-2015 时,它大大扩大了范围,[…]

来源:《BusinessWorld》_经济

传统上,美国国税局 (BIR) 库存清单与制造业和零售业的纳税人有关,这些行业的库存构成了销售成本的一部分,而销售成本是所得税申报表上主要扣除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当 BIR 发布《税收备忘录通函 (RMC) 57-2015》时,它大大扩大了范围,要求其他类型的企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企业)提交库存清单和时间表。

然而,当 BIR 发布《税收备忘录通函 (RMC) 57-2015》时,它大大扩大了范围,要求其他类型的企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企业)提交库存清单和时间表。

RMC 要求所有拥有“有形资产丰富”资产负债表的企业按照 BIR 规定的格式提交年度库存清单和时间表。因此,有形资产丰富的资产负债表被定义为总资产中至少 50% 由营运资本组成,例如应收账款和库存。这一要求使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和建筑企业也纳入了合规范围。如果符合条件,他们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 30 天内提交所需的库存清单和时间表。

此外,这些行业所需清单和时间表的编制必须符合 RMC 8-2023 附件 B 和 C 中专门针对房地产和建筑的规定格式。不遵守这些格式将导致 BIR 认为提交未收到并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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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R. Ibarra 是 P&A Grant Thornton 税务咨询与合规实践领域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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