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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拆除IRB吗?
如果您对伦理学和科学研究完全有兴趣,请阅读卡尔·施耐德(Carl Schneider)的新书。不要打扰阅读这篇文章。刚读书。这将改变您对我们为监管人类受试者研究的适当法律制度的看法。这本书《审查员的手》针对机构审查委员会(IRB)[…]邮政是否应该拆除IRB?首次出现在偶然的经济学家中。
来源:偶发经济学家如果您对伦理学和科学研究完全有兴趣,请阅读卡尔·施耐德(Carl Schneider)的新书。不要打扰阅读这篇文章。刚读书。这将改变您对我们为监管人类受试者研究的适当法律制度的看法。
新书这本书,审查员的手,针对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系统。联邦法律要求大学研究人员从其机构的IRB(主要是教职员工成员组成的委员会)那里获得任何“人类学科研究”的批准。 IRB为响应塔斯基吉(Tuskegee)的梅毒实验而建立的,具有仁慈的目的:确保学术研究符合最高的道德标准。
审查员的手 联邦法律尽管有仁慈的目的,施耐德还是利用了大量的经验研究,使IRB所做的弊大于利。他的令人惊叹的结论是,我们最好完全废弃IRB。 (全面披露:施耐德是同事和朋友,我对本书的早期版本发表了评论。)
施耐德(Schneider)通过试图衡量IRB审查的好处来开头。他写道:“令人惊讶的是,对文献的仔细审查表明,“研究并不是特别危险。一些生物医学研究可能是有风险的,但是其中大部分需要与患者进行身体接触,并且大多数接触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病患者(如果有的话)比研究更安全。”至于社会科学研究,“与上网或日期等日常风险相比,它的风险是微不足道的。”
canirb因此延迟,扭曲和窒息研究,尤其是对可能受益最大的弱势亚组的研究。施耐德很难确切地确定这些成本,但它们很高:施耐德得出的结论是:“ IRB的监管每年造成数千份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无法估量的痛苦,这些苦难本来可以软化,并且本来可以被改善的社会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