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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航空公司因头部受伤提起诉讼,但真实情况更为复杂
一名乘客因一名空乘人员造成头部受伤而起诉英国航空公司,但该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并没有过错。
来源:AeroXplorer英国航空公司正面临一名乘客的诉讼,该乘客声称一名空乘人员在飞行期间击中了她的头部,造成的伤害她说至今仍然影响着她。但细节所暗示的故事比标题所暗示的更具体。
法庭文件显示,这名乘客名叫凯伦·吉布斯 (Karen Gibbs),是一名退役美国海军上尉,她向弗吉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她声称这起事件发生在 2024 年 8 月 1 日从伦敦希思罗机场飞往华盛顿杜勒斯国际机场的英国航空 BA217 航班上。根据投诉,当时发生了一场骚乱,涉及坐在附近的另一名不守规矩的乘客,一名介入骚乱的空乘人员意外击中了吉布斯的头部,尽管她本人并未参与该事件。
吉布斯认为,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 17 条,英国航空公司承担责任,该公约是一项管理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乘客受伤的责任的国际条约。根据该公约,即使没有疏忽,航空公司也可以对机上“事故”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
诉讼主张什么
吉布斯说,她在被击中后立即遭受了脑震荡,视力模糊、头晕和疼痛,并且在两年多后继续出现偏头痛、记忆问题和平衡问题,促使她提前退休。她正在寻求医疗费用、疼痛和其他损失的赔偿。
该诉讼并未指控空乘人员故意不当行为。相反,它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将这次碰撞视为事故,同时单独指控该航空公司的善后反应不足。法院对“事故”的定义进行了广泛的解释,裁定乘客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也符合资格,即使根本原因(例如机组人员对扰乱乘客的行为做出反应)本身并非疏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