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的借口和动机

默里·罗斯巴德 (Murray Rothbard) 多年前曾写道,政府监管表面上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实际上是保护现有生产商免受竞争。几十年过去了,一切都没有改变。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政府法规作为消费者保护的前提是国家对市场的约束优于市场对企业的约束。在拥有强大产权的竞争市场中,企业必须不断地在价格和质量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否则就会将其输给竞争对手,并避免损害可以从执行其权利的法院获得救济的产权所有者。政府面临的纪律要弱得多,因为低效或腐败的政客可以继续掌权直到下一次选举,而公务员法和强大的工会则保护官僚同行不被解雇。这种问责制的缺失有助于解释该国长期以来的屠杀、勒索、征用、歧视、腐败、污染和生态灭绝的记录。

尽管政府失灵与所谓的“市场失灵”相比微不足道,但主流经济学家仍然相信政府能够纠正市场。为什么?这种信念能否反映经济学家为政治家、政府机构或公立大学工作,或在私立大学获得联邦研究资助的动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默里·罗斯巴德指出,作为消费者保护而制定的政策实际上是通过确定谁可以进入市场以及企业如何运营来保护现有企业。其后果包括消费者选择减少、创业精神受到抑制、人为稀缺和质量下降。由此产生的挫败感助长了左翼和右翼的民粹主义运动,因为经济越来越类似于旧世界的欧洲重商主义,而不是真正的市场体系。

航空业说明了这种安排。如果没有政府干预,承运商就无法维持卡特尔。成员们将有动力降低商定的价格、改善服务、扩大产量并吸引彼此的客户,而外部企业家则可以自由地挑战他们。因此,持久的卡特尔取决于国家限制进入和执行卡特尔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