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社区 |不要要求选民放弃信仰

针对 11 月的一篇评论文章,Alex Mescher '25 M.S. ’26 认为选民在投票时不应将宗教抛在一边。来自社区的帖子 | 《不要要求选民放弃信仰》首先出现在《斯坦福日报》上。

来源:斯坦福大学日报

在最近的一篇每日文章“信仰与投票箱”中,保罗·费蒂格 (Paul Fertig) 阐述了宗教人士应如何在美国投票,主张宗教人士不应投票通过立法来限制与他们信仰不同的其他人的选择。 “我只希望我和无数其他人不应该按照一位上帝或另一位上帝的要求来生活,”他写道。他在文章中使用了医生协助自杀和同性婚姻等几个例子来说明宗教人士如何行使投票权来试图限制所有美国人的个人选择。

我想澄清的是,我的回应的目的不是为了辩论文章中提到的具体政治问题,我承认,在近代历史上,政府中曾出现过宗教越权的情况。令人心酸的例子包括最近几个州政府试图强制在公立学校展示《十诫》,这显然跨越了我国教会和国家的界限。然而,与弗蒂格所说的相反,根据你的宗教信仰投票并不是宗教过度扩张的例子。我想谈谈弗蒂格的主要论点:如果宗教人士限制不认同其信仰的人的选择,他们就不应该根据自己的宗教信仰投票。

Fertig 正在用他自己的道德信仰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像任何理性的人(宗教或其他)一样。这是人性。我们不仅有权利投票支持我们认为对我们的同胞和我们的国家最有利的事物;而且相反,这是我们的责任。这就是民主运作的方式。致我的斯坦福大学同学们:我鼓励你们拥有坚定的信念,支持它们,尊重他人的信念,并怀着关心同胞的公民的信念投票,无论这对你们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