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货币、货币腐败和提取架构

每一次由宽松货币引发的经济危机都会带来一个“解决方案”……宽松货币。这种模式不仅对经济构成威胁,而且对我们的自由本身构成威胁。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货币通常被描述为中性的、技术性的或仅仅是工具性的——一种促进政治社会内交换的被动媒介。这种观点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错误的。这是极具误导性的。金钱是每个政治秩序的隐秘宪法。它决定哪些行动是可能的、哪些机构能够生存、哪些风险得到回报、哪些失败可以被原谅。当宪法宣布权利、立法机关辩论政策时,金钱却默默地控制着结果。因此,货币体系的结构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它是道德的、政治的、文明的。

从奥地利学派和异端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现代法定货币体系并不是对早期货币形式的改进,而是对它们的彻底背离——其显着特征是取消约束。从历史上看,货币是作为一种市场现象而不是国家创造而出现的。卡尔·门格尔证明,货币作为经济体中最畅销的商品自然产生,这一过程是由自愿交换而不是法令驱动的。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后来通过回归定理形式化了这一见解,表明货币必须起源于对其非货币用途进行评估的商品,才能获得交换价值。黄金和白银之所以成为货币,并不是因为国家宣布它们如此。国家宣布它们为货币,因为市场已经有了。

法定货币扭转了这一逻辑。它不是源于稀缺性或市场选择,而是源于法律特权。它的接受不是取决于赢得的信任,而是取决于通过法定货币法、税收和机构惯性来执行。实际上,作为主权货币而存在的,是作为货币流通的国家信用。这种区别不是语义上的。它标志着受外部现实约束的系统与受自由裁量权支配的系统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