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关于航空运行安全和安保的声明

我们强烈呼吁成员国尊重 1944 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原则和规定。必须维护民用航空,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始终把确保安全和安保作为首要任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有责任确保安全,[…]国际民航组织关于航空运行安全和安保的声明首先出现在 United Aviation 上。

来源:联合航空博客

我们强烈呼吁成员国尊重 1944 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原则和规定。必须维护民用航空,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始终把确保安全和安保作为首要任务。  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有责任确保航空运输运行、设施和旅客的安全和安保,公约要求它们进行合作。

国际民航组织框架通过在安全受到威胁时要求关闭空域来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

国际民航组织通过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合作确定和实施应急措施来支持成员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国际航空服务的干扰,同时不影响安全。当空域受到冲突影响且国际空中交通流量中断时,我们启动并领导区域和区域间协调机制,以支持成员国根据《公约》附件 11——空中交通服务实施其飞行情报区 (FIR) 的应急安排。

国际民航组织通过应急协调论坛召集受影响的成员国和邻近成员国、空中交通服务提供商、空域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以确保信息共享、程序协调以及国际空中交通的持续安全和有序流动。

正如去年一致通过的国际民航组织大会 A42-4 号决议所重申的:应对冲突地区对民用航空造成的风险,根据适用的国际民航组织规定和指南,对冲突地区的安全进行评估是成员国及其空中交通服务提供商和航空公司的专属责任。

根据《公约》规定的职责,国际民航组织不对涉及特定成员国的事项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