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委员会拒绝对撤资请求采取行动

董事会投资责任特别委员会审查了去年春天提交的一份学生提案,该提案旨在撤资支持以色列国防军的公司。在以下发给请愿者的信函中,委员会表示选择不采取任何行动,理由是斯坦福社区内部观点存在很大分歧,并且必须避免强加制度正统观念。

来源:斯坦福新闻

亲爱的斯坦福大学学生在巴勒斯坦的正义学生,

感谢您在5月6日分享您的撤资请愿书。我们对您对过去一年在加沙和以色列的悲惨事件的深切关注表示同情。对于那些在暴力和恐惧中生活的人来说,他们一直很痛苦,尤其令人痛苦。我们认识到社区中许多人一直在继续他们的学术工作的负担。我们尊重您为在这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背景下提交的建议做准备的努力。

过程

Scir承认与大学有关这些问题的大量时间和研究。我们认识并尊重您的遵循过程,以提交和考虑撤资建议。同样,我们感谢您直接以及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交流与大学领导力一起度过的时间来讨论过程和您的要求。

过程

在提交书面请愿书后,该过程要求专门的投资责任委员会(SCIR)确定评估请愿书的适当方法。 Scir收到了您的提交,对其进行了详细审查,几次见面,与董事会进行了审议,与董事会讨论,并在过去6个月中通过学生和员工的参与度从各种互动中受益。我们已经深刻而深思熟虑地考虑了这一问题。

提案和我们的回应

斯坦福大学投资捐赠,以支持大学的教育和研究任务。捐赠基金的成功对于斯坦福大学确保当前和后代的学生和学者同样受益于支持大学学术使命的捐赠基金的能力至关重要。

投资责任的声明 重申了最近的决议 2015年的撤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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