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格尔论自由主义及其他

David Gordon 再次审视了 Thomas Nagel 的《平等与偏袒》。虽然他认为纳格尔的一些论点很有吸引力,但它们仍然不如穆瑞·罗斯巴德对自然权利的系统解释。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哲学家托马斯·纳格尔(Thomas Nagel)始终可以依靠发人深省的论点,在接下来,我将讨论与自由主义有关的几种。这些论点可以在Nagel的书籍平等和偏见中找到(牛津,1991年)。

平等和偏见

Nagel认为是国家的存在,但他的论点也可以适应一个无政府资本主义的社会,尽管这不是我在这里履行的任务。在任何体面的社会中,人们都拥有国家不得侵犯并且必须保护国家的权利。例如,如果您有没有被谋杀的权利,则国家不得谋杀您,也必须保护您免受试图谋杀您的人的侵害。到目前为止,这并没有引起争议,但是Nagel的论点现在发生了一个有趣的转变。这两个要求可能发生冲突。假设我们问:“保护人们免于被谋杀的涉及什么?这是否意味着将谋杀案的数量减少到最少?”

如果这样做,这可能会导致杀死无辜的人。例如,警察可以杀死某人,以安抚一个愤怒的暴民,目的是杀死许多人。当然,无辜者不被谋杀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是在这种观点上,保护人们免于被谋杀。

对这种情况有另一种看法,这是Nagel的一种。这是国家不能杀死一个无辜的人,即使未能这样做会导致比其他人更多的谋杀案。这也是大多数自由主义者也看到这个问题的方式,纳格尔的说法符合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在无政府状态,州和乌托邦中“最大化”的“权利最大化”的讨论。这是纳格尔(Nagel)解释这一点的方式:

无政府状态,状态和乌托邦

nagel想象的情况只有穷人仅提供最低限度的福利付款,但他所说的话将更多地适用于自由主义者制度,这完全没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