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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官叫停路易斯安那州要求在教室展示十诫的法律
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项法律要求学校在每个教室都张贴十诫,联邦法官周二发布命令,阻止该法律于 1 月 1 日生效,他表示这项法律是“强制性的”和“违宪的”。九个家庭已起诉该州,称新法律相当于该州认可 […]
来源:The 74将类似故事直接发送到您的收件箱。注册 74 新闻通讯
将类似故事直接发送到您的收件箱。 注册 74 新闻通讯 注册 74 新闻通讯根据周二发布命令阻止该法律于 1 月 1 日生效的联邦法官的说法,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项法律要求学校在每个教室中展示十诫,这是“强制性的”和“违宪的”。
九个家庭起诉该州,认为新法律相当于该州支持宗教并与第一修正案相冲突。
共和党总检察长利兹·穆里尔 (Liz Murrill) 为共和党州长杰夫·兰德里 (Jeff Landry) 签署的法律辩护,她坚持认为《十诫》作为美国法律的基础文件具有历史地位。
“我们强烈反对法院的判决,并将立即上诉,”穆里尔在通过其发言人发出的声明中表示。
当天晚些时候,总检察长在社交媒体帖子中指出,该裁决仅适用于小学和中学教育委员会以及在诉讼中被列为被告的四个教区学校董事会。
帖子“学校董事会是路易斯安那州独立选举产生的当地政治分支机构,”穆里尔写道。“只有五个学校董事会是被告,因此法官只对这五个董事会有管辖权。这还远未结束。”
新法律要求使用 11 x 14 英寸的海报,并附上“背景说明”,解释十诫在教育中的作用。它适用于任何接受州政府资金的学校,包括学院和大学。学校没有义务花钱制作海报,但它们可以接受捐赠的材料。
177 页的意见原告认为,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违反了 Stone v. Graham 的长期先例,这是美国最高法院 1980 年的一项裁决,推翻了肯塔基州的一项类似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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