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和命令 卷宗号 GO19070846 卷宗号 GO20010033 记录当事人: Brian O. Lipman 律师,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Matthew M. Weisman 律师,PSEG 服务公司,代表公共服务电力天然气公司 Deborah M. Franco 律师,南泽西天然气公司和伊丽莎白镇天然气公司 Andrew Dembia 律师,新泽西天然气公司 董事会决定: I. 背景 根据 2019 年 2 月 27 日的命令,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指示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启动利益相关者程序,以探讨是否有足够的天然气产能来满足新泽西州客户的需求。1 在利益相关者程序之后,委员会收到了相互矛盾的结论报告。具体而言,新泽西天然气公司(“NJNG”)提交了 Levitan & Associates, Inc. 的一份报告(“Levitan 报告”),结论是新泽西州的天然气分销公司(“GDC”)到 2022/2023 年将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然而,环境保护基金和新泽西州保护基金(统称“EDF/NJCF”)提交了 Skipping Stone 总裁 Greg Lander 的一份宣誓书(“Lander 宣誓书”),结论是不存在短缺问题,新泽西州拥有大量的运输能力。
第 41 届 ICOHTEC 研讨会将于 7 月 29 日至 8 月 3 日在罗马尼亚布拉索夫举行,会议组织者希望为参会者提供机会,让他们的论文全文以印刷版的形式发表。读者将在这本题为“转型时期的技术”的卷宗中看到的科学贡献代表了 ICOHTEC 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的很大一部分,这些论文具有很高的科学水平,并已根据研讨会网站上指定的模板和截止日期安全上传。编辑们收到了 52 篇英文和法文论文,这些论文分为五个专题章节,准备出版。卷宗以传统的 Kranzberg 讲座的法语版开场,今年的主讲人是杰出教授 Alexandre Herlea,他多年来一直是 ICOHTEC 的成员,曾担任这个享有盛誉的国际科学协会的主席。 Herlea 教授的演讲简明扼要地分析了几个历史时期技术发展与欧洲一体化之间的关系,强调了欧洲在技术和工艺发展层面上事实上的统一,在意识形态化的政治体制下良好沟通功能的断裂,以及欧洲统一理念的古老起源和持久性。在演讲的最后,作者指出了在个人和集体生活中引入道德的必要性
启动社区太阳能计划的命令 卷宗号 QO22030153 记录方:Brian O. Lipman 律师,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董事会:1 根据本命令,结合相关卷宗中的规则制定,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建立社区太阳能计划(“CSEP”或“计划”)。CSEP 将向容量不超过 5 兆瓦(“MW”)的合格社区太阳能项目开放。 背景 2018 年 5 月 23 日,PL2018,c.17(“清洁能源法案”或“CEA”,以前称为 A3723/S2314)签署成为法律。该法律指示委员会在 CEA 颁布后的 210 天内参与制定规则以实施社区太阳能试点(“试点”)计划。 2 法律进一步指示委员会在试点计划的规则和条例通过后 36 个月内将试点计划转变为永久性计划。3 社区太阳能使公用事业客户能够参与远离其房产的太阳能项目,并在其公用事业账单上获得参与社区太阳能项目的信用额度。因此,社区太阳能使目前无法在自己的房产上直接安装清洁能源发电的公用事业客户能够获得清洁能源。BPU 制定了试点计划,特别注重确保低收入至中等收入(“LMI”)客户能够使用社区太阳能,并且社区太阳能
启动 CSI 计划的命令 卷宗号 QO21101186 记录当事人:Brian O. Lipman 律师,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董事会决定:通过本命令,结合相关卷宗中的几项规则制定,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建立了竞争性太阳能激励(“CSI”)计划,并完成了后续太阳能激励(“SuSI”)计划的实施。1 CSI 计划将向容量超过五 (5) 兆瓦(“MW”)的合格电网供应太阳能装置和非住宅净计量太阳能装置开放,以及与能源存储相结合的合格电网供应太阳能装置。2 本命令还为许多太阳能设施制定了选址要求,旨在确保以可承受的价格扩大新泽西州对可再生能源的承诺,同时不损害该州对保存和保护开放空间和农田的承诺。该委员会由墨菲州长和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政策和颁布全面的新太阳能法(“2021 年太阳能法案”或“法案”)3 授权,旨在以可承受的方式发展该州的太阳能产业,增加绿色就业岗位,并继续新泽西州致力于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LMI”)消费者能够使用太阳能。该命令是多年努力实施这一任务的关键部分,并通过增加新泽西州消费者的电力供应来继续应对气候变化
2011 年 12 月 15 日,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发现加州 ISO 提议的净收益测试符合第 745 号命令中规定的指示。因此,ISO 公布了净收益测试方法,其中包括过去 12 个月内生效的价格阈值和供应曲线¹。在本报告中,ISO 公布了 2021 年 11 月的阈值价格和供应曲线,符合 FERC 卷宗编号 ER11-4100-000 中发布的命令。
决定和命令设定行政费用卷宗号 ER23080632 记录当事人: Rockland Electric Company 的 Margaret Comes 律师 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Brian O. Lipman 律师 董事会决定:2023 年 8 月 31 日,Rockland Electric Company(“RECO”或“公司”)向新泽西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寻求批准:1) 收回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证书(“SREC II”)计划相关的所有行政费用;2) 在 2024 日历年维持其目前的每 SREC 30 美元的行政费用; 3) 在 2024 日历年维持其当前的 SREC II 附加费为每千瓦时 0.0000 美元,并将实际余额推迟到下一次年度 SREC II 对账文件(“2023 年 8 月请愿书”)中考虑。背景和程序历史根据 2008 年 8 月 7 日的命令,董事会指示 RECO 在 2009 年 1 月 31 日之前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太阳能融资计划。1 RECO 于 2009 年 2 月 2 日在卷宗编号 EO09020097 中提交了其基于 SREC 的融资计划。根据 2009 年 7 月 31 日的命令,董事会授权公司实施 SREC 融资计划。2 RECO 通过公司现有 RGGI 附加费的一个组成部分收回了 SREC 融资计划的成本。
命令卷宗编号 QO18060646 卷宗编号 QO20080556 记录方:Brian O. Lipman 先生,新泽西州税率顾问部代理主任 董事会决定:此命令反映了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对收到的参与社区太阳能试点计划(“试点计划”)第 2 个计划年(“PY2”)的申请所采取的行动,该计划已编纂于 NJAC 14:8-9 及后续章节。背景 试点计划由董事会根据 2018 年《清洁能源法案》(L. 2018,c. 17)(“法案”或“CEA”)通过 2019 年 1 月 17 日通过的规则建立,并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在《新泽西州公报》上公布。1 试点计划使新泽西州电力公用事业客户能够参与可能位于其房产远处的太阳能项目,并在其公用事业账单中获得抵免。因此,社区太阳能使目前无法在自己的房产上直接安装太阳能发电的公用事业客户能够获得清洁能源发电。BPU 特别关注确保低收入和中等收入(“LMI”)客户能够使用社区太阳能,并确保社区太阳能开发不会损害新泽西州开放空间或受保护土地的保护。试点计划旨在提供必要的经验,并为在试点计划实施后 36 个月内制定和实施全面的社区太阳能计划奠定基础。
命令卷宗编号 QO20020184 卷宗编号 QO23040206 记录方:Brian O. Lipman 律师,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董事会:根据本命令,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认证能源年(“EY”)2022 成本上限的计算,并为 EY 2024 设定行政确定的激励(“ADI”)计划兆瓦(“MW”)区块分配。 背景 2018 年 5 月 23 日,《清洁能源法案》(L. 2018,c. 17)(“CEA”)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授权外,CEA 指示对新泽西州的太阳能激励计划进行根本性重塑。董事会被指示,一旦该州销售的千瓦时电量中有 5.1% 由连接到配电系统的太阳能电力产生(“5.1% 里程碑”),即关闭太阳能可再生能源证书(“SREC”)注册计划(“SRP”)的新注册。CEA 还指示董事会完成一项研究,评估如何修改或替换 SRP,以鼓励全州继续高效有序地发展太阳能可再生能源(“RE”)发电源。2021 年 7 月 9 日,墨菲州长签署了《2021 年太阳能法案》(“太阳能法案”)1,该法案指示董事会建立一项计划,以激励到 2026 年开发至少 3,750 MW 2 的新太阳能。太阳能法案包括建立两个 (2) 个平行的激励结构:一个用于激励五 (5) 兆瓦及以下的净计量设施和社区太阳能设施,另一个用于激励电网供应太阳能设施和五 (5) 兆瓦以上的净计量设施。
对于各个 PPA,如果实际年度节约为负,则不发生共享,并且将累计负净节约并从未来年度的任何正节约中扣除(10);对于各个 PPA,如果在扣除任何累计负净节约后仍有正实际年度节约余额,则将按实际年度节约的 20% 乘以额外金额计算。以及 FLAT FORK SOLAR 和 FORGEVIEW SOLAR 的额外金额,分别计算然后相加,每项金额均基于电力购买协议的相应回报,如同在卷宗编号 22-082-U 中的命令编号 7 中批准的发电厂等效投资公式所允许的一样。
卷宗编号 RM15-14-002 ii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Daniel Phillips(技术信息) 电力可靠性办公室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888 First Street NE 华盛顿特区 20426 (202)502-6387 daniel.phillips@ferc.gov Simon Slobodnik(技术信息) 电力可靠性办公室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888 First Street NE 华盛顿特区 20426 (202)502-6707 simon.slobodnik@ferc.gov Kevin Ryan(法律信息)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888 First Street NE 华盛顿特区 20426 (202)502-6840 kevin.ryan@ferc.gov 补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