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ua Gans 将其研究成果用于有偿演讲和咨询工作。他撰写了《预测机器》、《权力与预测》和《创新 + 平等》等关于人工智能经济学的书籍,并因此获得版税。他还是 Creative Destruction Lab 的首席经济学家,该实验室是多伦多大学的一个帮助种子期公司的项目,他从该项目中获得报酬。他与 Charles River Associates 有合作关系,并拥有 Core Economic Research Ltd.,就反垄断和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咨询。他还与多家初创公司有股权和咨询关系。本文表达的观点为作者的观点,并不一定反映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的观点。
政府有意提高住房能源效率 俄罗斯政府已批准一项提高该国住房能源效率的行动计划。该文件将消除节能建筑的立法和技术障碍,并最终带来显着的节省,包括水电费。路线图设计为期十年,分为三个阶段:2016-2018年、2019-2020年和2020-2025年。通过该计划,住宅平均比热能消耗下降25%,节能住宅和公共建筑数量达到30%。执行机构为能源部、建设部、经济发展部、Rostechnadzor、联邦反垄断局、工业和贸易部以及财政部。该计划将于 2016 年秋季开始执行。来源:minstroyrf.ru
2021年2月7日,中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反托拉斯指南(“平台指南”)。这些是世界上关注平台经济的第一个反托拉斯指南,评论草案及其官方颁布之间的短时间板显示了中国的决定,以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反托拉斯审查。在居住在反垄断法设定的监管框架内时,《平台表格指南》通过考虑特定于行业的特定功能,从而实现了许多值得注意的突破和CLARI典范。本文介绍了平台准则下那些值得注意的规定的含义,并提供了作者对平台经济中未来反托拉斯实践的影响的见解。
美国政府 (USG) 对人工智能 (AI) 的国家安全影响越来越感兴趣。在本报告中,我们提出以下问题:鉴于国家安全问题,美国政府可能如何影响 AI 的研究、开发和部署——无论是在美国国内还是国外?我们对当前法律框架内美国政府的一些政策杠杆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概述。对于每个杠杆,我们描述其起源和立法基础以及过去和现在的用途;然后我们评估其未来应用于 AI 技术的可行性。按照用于明确国家安全目的的可能性降序排列,我们涵盖了以下政策杠杆:联邦研发支出、外国投资限制、出口管制、签证审查、延长签证途径、保密令、出版前审查程序、国防生产法、反垄断执法和“天生秘密原则”。
现代竞争政策面临的最复杂挑战之一是行业和市场的数字化转型,这与人工智能的引入密切相关。文章作者总结了在限定密集使用人工智能的公司地位和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市场集中度提高、价格歧视风险和算法合谋。该领域的一个具体挑战是人工智能对机器学习的有效性对大数据的依赖。这一特征证明了集中度的增长,加强了领导者的地位,并有可能削弱竞争环境。建议反垄断机构加强自身的数字化能力和分析能力,以免市场失去控制,同时也不要消除人工智能带来的好处。
合资企业是两个或多个实体共同开发商业机会的工具,1 并且如果各方符合以下条件,合资企业就会存在:(1)在合资企业中拥有共同利益,(2)分享利润的协议;(3)分担损失的协议,以及(4)对合资企业的共同控制权或管理权。2 合资企业可以构建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LLC”)、信托、合同安排或此类实体和安排的任意组合。3 特定合资企业的结构决策将取决于合资者的税务状况、会计目标、业务目标和财务需求,以及合资者计划的资本和对合资企业的其他贡献,以及反垄断和其他监管考虑。4 但是,无论选择何种结构,在构建每个合资企业时通常都会考虑某些因素。
不可否认,人工智能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及其董事的决策方式,特别是在预测分析和决策过程的优化方面。人工智能能够快速搜索大量数据、比较和提取信息并分析消费者行为以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这无疑给现有的竞争法规带来了许多挑战。人工智能可以促进合谋,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减少竞争压力,这将影响市场竞争并引发新的反垄断考虑。此外,对法学硕士培训数据的控制和访问以及对人工智能模型的所有权也引发了竞争方面的担忧。董事在考虑在其组织中使用人工智能时必须小心谨慎,尤其是那些影响市场或独家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决策,以免违反竞争法。
该命令禁止 Coopharma 签订或促成药房之间或药房之间达成协议,以代表药房与保险公司或药房福利管理者(“PBM”)进行谈判;禁止协调拒绝与付款人打交道或设定与任何付款人打交道的价格条款或其他要求。Coopharma 请求委员会修改或撤销该命令,因为它声称波多黎各法律的变化在州一级规范了像它这样的医疗合作社,根据州行动原则,它们免受联邦反垄断审查。Coopharma 还声称修改或撤销该命令符合公众利益。出于以下原因,委员会决定批准修改命令的请求,以允许 Coopharma 代表药房与保险公司或 PBM 联合谈判。只要波多黎各任命的实体根据波多黎各的法定和监管框架监督谈判,此类行为就有资格获得州行动豁免。
大多数技术标准开发组织 (SDO) 都已采用体现“正当程序”标准的内部政策,例如开放性、利益平衡、协商一致决策和上诉。这些要求来自反垄断法、国际贸易法、公共采购要求和机构规范等众多来源。然而,平衡标准缺乏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而且各个 SDO 实施方式各不相同,有时甚至差别很大。最近,人们对 SDO 应确保其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平衡的原则重新产生了兴趣,包括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方面。本文探讨了 SDO 平衡要求的起源和含义,并确定了实施平衡要求的不同方式,以及现有的围绕 SDO 平衡的反垄断和竞争法要求。
大多数技术标准开发组织 (SDO) 都采用了体现“正当程序”标准的内部政策,例如开放性、利益平衡、共识决策和上诉。这些要求来自许多来源,包括反垄断法、国际贸易法、公共采购要求和机构规范。然而,平衡标准缺乏普遍接受的定义,并且实施方式在 SDO 之间差异很大,有时差异很大。最近,人们重新关注 SDO 应确保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这一原则,包括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方面。本文探讨了 SDO 平衡要求的起源和含义,并确定了实施平衡要求的不同方式,以及围绕 SDO 平衡的现有反垄断和竞争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