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九条》允许基于性别进行不同待遇或隔离的有限情况下。..允许基于性别进行不同待遇或隔离,接受者不得以基于性别歧视的方式进行此类不同待遇或隔离,使他人遭受超过最低限度的伤害,除非 20 U.S.C. 允许。§ 1681(a)(1) 至 (9) 和相应法规 §§ 106.12 至 106.15、20 U.S.C.§ 1686 及其相应法规 § 106.32(b)(1) 或 § 106.41(b)。采取政策或参与行为阻止某人参与与其性别认同相符的教育计划或活动,会使该人因性别而遭受超过最低限度的伤害。34 C.F.R.§ 106.31(a)(2); 89 Fed.Reg.33814-26.虽然法规不包括
如果学生或员工对就业或教育计划或活动中的性别歧视有任何疑虑或投诉,或对大学的反歧视政策有任何其他疑问,可以联系人力资源总监/第九条协调员,地址:5000 Abbey Way SE, Lacey WA 98503,电话:360-491-4700。根据 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的要求以及根据该法律制定的法规,大学已指定上述个人为大学第九条官员,负责协调大学第九条合规事宜。个人还可以联系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地址:915 2nd Avenue, Room 3310 Seattle, WA 98174-1099,电话:(206) 220-7900,TDD:(206) 220-7907。
我们遍布 152 个国家会员组织 (MO) 的青年成员告诉我们,他们希望看到一个平等的世界,但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感到不确定。性别不平等、气候紧急情况、日益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及日益严重的性别歧视和暴力继续对世界各地的女孩和年轻女性产生负面影响。他们关心环境可持续性、性别和种族不平等以及和平与安全。他们希望生活在一个公平的世界里,不会因为她们的身份、信仰或居住地而阻碍她们。通过女童军和女童子军,女孩们可以做自己,感到安全、被包容、快乐、相互联系、有能力和自信地学习新事物并改变她们的世界。[1]
性骚扰性骚扰在此班级,心理学系或佛罗里达大学不容忍。性骚扰包括:在性行为无关紧要的情况下,不适当引入性活动或评论。性骚扰是性别歧视的一种形式,违反了州和联邦法律以及大学的政策和法规。所有UF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UF的性骚扰政策。,请审查此政策,并与大学官员联系,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作为强制性记者,大学雇员(例如管理员,管理人员,主管,教职员工,助教,员工)必须向UF的IX标题IX协调员报告性骚扰知识。您也可以填写性骚扰投诉表。
e“是什么决定教师的信任?”在Heather J. Smith教授的监督下与索诺玛州立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合作开发。期间:从2010年1月3日到2022。4。在性别歧视领域的国家研究项目的方向,与性取向有关。该项目调查了对成为母亲的妇女的态度,能力和道德的归因,与道德推理的关系以及可能涉及的歧视和歧视和本体学的过程。期间:从01/02/2021到2023。在伯加莫大学。合作者:Monica Pivetti教授和Marco Salvati教授。5。国家研究项目的合作者题为:“价值观,观点,情感,意大利人的态度
阿拉斯加大学费尔班克斯分校是一家采取平权行动/提供平等机会的雇主和教育机构。UAF 不会因种族、宗教、肤色、国籍、公民身份、年龄、性别、身体或精神残疾、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婚姻状况、婚姻状况变化、怀孕、生育或相关医疗状况、父母身份、性取向、性别认同、政治派别或信仰、遗传信息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而歧视任何人。大学承诺不歧视,包括反对性别歧视,适用于学生、员工以及入学和就业申请人。联系信息、适用法律和投诉程序包含在 UA 的不歧视声明中,可在 www.alaska.edu/nondiscrimination/ 上查阅。
每个人的多样性都是一个人,并且希望得到这样的对待,其中包括无论是特质的歧视而言。因此,我们是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其他形式的对个人发展压迫的形式的“可持续和社会名单”,并对权利表现出清晰的优势。我们代表文化和性多样性以及多元民主的观点交流。由于歧视从我们自己的单词选择开始,因此我们致力于整个斯图加特大学的性别敏感语言,还将支持Stuvus演讲平等,多样性和社会问题。此外,学生代表的目的也应在人员绘制社会多样性并参与更多女性和各种学生的方面。应该寻求他们的均等。此外,我们坚信女性*应该在科学领域得到更多促进。
竞相颁布严厉的限制或为堕胎权制定保护措施。目前,有 14 个州正在全面或几乎全面禁止堕胎。1 而夹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间的是数百万需要堕胎护理的人,而这些州的堕胎服务却遥不可及,在许多情况下甚至被视为刑事犯罪,他们必须确定他们可以向谁求助以及可以信任谁来获得所需的护理。人权委员会已经认识到,将堕胎和不良妊娠结果定为刑事犯罪会使孕妇远离所需的医疗保健,并增加了个人诉诸不安全堕胎或放弃所需医疗保健的可能性,违反了第 6 条。此外,委员会和其他人权机构强调,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尊重产科急症患者的隐私,并谴责向执法部门报告的行为侵犯了生命权(第 6 条)、隐私权(第 17 条)和免受酷刑、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第 7 条)。根据第 2、3 和 26 条,因产科结果而将个人定罪也构成性别歧视。将主要由女性实施的行为(如堕胎)定罪的法律,或将因怀孕或怀孕结果而导致的行为定罪的法律,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被定罪,这本身就构成了性别歧视。此外,因产科结果而将人定罪对黑人和土著妇女以及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妇女的影响尤为严重,她们受到过度监视,更有可能侵犯其获得公平审判和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这反映了对女性作为母亲的角色以及黑人和土著母亲“不适合”的性别和种族刻板印象——以及基于孕妇无法获得医疗保健和社会经济地位而对她们进行不当定罪,违反了第 2、3、9、14 和 2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