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美国残疾人法案承包商同意确保根据本协议的发展和生产的可交付成果,必须遵守1973年《康复法》第508条的可及性要求(29美国法典(29 USC)(USC)第794D节)和《美国人与破坏性的美国人》和1990年(ADA)(ADA)(42 USC)(42 USC Cectect 12101 Cection 12101等。),以及实施36条法规(CFR)第1194和28 CFR第36部分中规定的那些法规的法规,如适用。在1998年,国会修改了1973年的《康复法》,要求联邦机构使其电子和信息技术(EIT)可供残疾人访问。加利福尼亚州政府法规第7405条编纂了《康复法》第508条(USC第794D第29条),并在第36 CFR第1194部分实施了《康复法》的法规,需要EIT的可访问性。服务的规定受遗留的展品和附件中规定的规定的约束。
美国国防部致力于根据 1998 年修订的《康复法案》(29 USC 794d)第 508 条,使其电子和信息技术可供残障人士使用。对于在访问内容方面遇到困难的残障人士,请使用表格 @ https://dodcio.defense.gov/DoDSection508/Section-508-Form/ 。在此表格中,请
A.授权人员。这些法规变更适用于所有制服服务人员和国防部文职雇员。B.新法规变更。此变更的新内容以黄色突出显示,并按照此变更的日期生效,除非另有说明。C. 适用的 MAP 和/或 CAP 项目和修订摘要。此变更包括以下 MAP 和/或 CAP 项目中写的所有材料和修订:MAP 71-24(R) – 增加正常通勤距离以外的 IDT 报销。此项将实际费用的报销金额从 500 美元增加到 750 美元,当选定预备役中的预备役成员需要在当地通勤距离之外进行非现役训练时,有关部长可以授权或批准此项。此项由陆军根据 37 USC § 452(b)(9) 提出请求。影响 par.032304 和表 3-8。MAP 94-24(I) – 更正表 5-13。此项更正表 5-13 规则 4 中的拼写错误。规则 4 旨在适用于 CONUS 位置。影响表 5-13。MAP 95-24(I) – 更正了在获得批准的 TLE 延期地点停留的天数。此项将应用减少的 TLE 以部分消除双重住宿补偿的天数更正为 22 天,这些天数位于获得批准的 TLE 延期地点。影响 par.050604。MAP/CAP 97-24(I) – 澄清租赁车辆损坏不能作为差旅费报销。影响 par.020209。本条款明确规定,国防部旅行者向租车公司支付的租车损坏费用不能作为差旅和交通费用报销。如果经适当裁定为应付款项,则可按照国防部杂项付款指南中“员工报销”部分所述,作为“杂项付款 - 员工”报销。损害赔偿金不得包含在旅行券的报销中。MAP/CAP 98-24(I) – 重组联合差旅条例第 3 章表 3-9 至 3-20 – 508C。此项重组了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3-9 至 3-20,使其符合经修订的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29 U.S.C.§794d)。影响表 3-9 至表 3-20。MAP/CAP 99-24(I) – 重组联合旅行条例第 4 章表格 - 508C。此项重组了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4-1 至 4-14,使其符合经修订的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29 U.S.C.§794d)。影响表 4-1 至表 4-14。MAP/CAP 102-24(I) – 重组联合旅行条例第 5 章表 5-62 至 5-106 - 508C。此项重组联合旅行条例 (JTR) 表 5-62 至 5-106,使其符合 1973 年《康复法》第 508 节(经修订)(29 U.S.C.§794d)。影响表 5-62 至表 5-106。
确保 DA 电子和信息技术可供 IWD 使用,符合经修订的 1973 年《康复法案》第 508 条(“第 508 条”)(29 USC 第 794d 条)。第 508 条要求联邦机构开发、采购、维护或使用的所有电子和信息技术(也称为信息和通信技术或 ICT)均可供 IWD 使用。ICT 的示例包括网站、电话、多媒体设备和复印机。IWD 可用的访问权限必须与其他人可用的访问权限相当。第 508 条标准是用于衡量是否符合法律的技术要求和准则,由美国无障碍委员会制定和维护。有关无障碍委员会标准和第 508 条的更多信息,通常可在第 508 条网站上找到。
DODF 表格管理计划 发起部门:国防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19 日 可发布性:已获准公开发布。可在指令司网站 https://www.esd.whs.mil/DD/ 上查阅。 重新发布和取消:国防部指令 7750.07,“国防部表格管理计划”,2014 年 10 月 10 日 批准人:约翰·B·谢尔曼,国防部首席信息官 目的:根据国防部指令 5144.02 中的授权,此发布根据《联邦法规法典》(CFR)第 5 篇第 1320 部分、CFR 第 36 篇第 1194 部分、CFR 第 41 篇第 102-194 部分制定政策、分配职责并提供管理国防部表格管理计划的程序;美国法典第 44 篇第 35 章第 I 节;美国法典第 29 篇第 794d 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