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 communities, established as legal entities, ar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specific participation and governance conditions, adhering to democratic principles while deliverin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to both members and the broader community, which goes beyond mere profit-making. Despite sharing similar definitions, CECs and RECs display significant distinct features. It is also crucial to distinguish these communities from various self- consumption models, such as renewables self-consumers, jointly acting renewables self- consumers, and active customers, operating individually or collaboratively. In all cases, however, the incorporation of these concepts into the EU's energy legal framework aims to empower citizens, enabling them to actively engage in energy markets and make informed decisions regarding their consumption patterns.
到2050年,能源客户的参与被认为是欧盟(EU)战略的重要支柱,即在2050年达到净零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同时保留了竞争性和安全的能源系统。欧盟在2019年采用的立法计划“所有欧洲人的清洁能源”(CEP)(CEP)确认了消除现有障碍的最终用户的相关性,不仅要选择其能源供应商,还可以投资于分布式生成和存储,并参与所有能源市场。有趣的是,新的欧洲法律框架超出了对个别活跃客户,所谓的生产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可,并首次介绍了对能源社区的两个特定定义的明确提及:公民能源社区(CEC)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社区(CECS)的定义(RECS)。
tL'' 飞行测试旨在评估、验证和确认基础导弹防御系统 (BMDS) 和 BMDS 要素的性能。飞行测试旨在通过解决关键交战条件 (CEC) 和经验测量事件 (EME) 来收集和提供认证数据,用于建模和仿真工具,用于基于模拟的采购并展示 BMDS 硬件和软件操作能力。飞行测试表征了应对不断演变的威胁的能力,并支持导弹防御的渐进式采购方法,重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提高防御能力的有效性,展示 BMDS 要素和组件之间的互操作性,提供数据以评估 MDA 系统工程目标的性能,并确定 BMDS 问题。
能源社区可以通过这些社区共同拥有,民主控制和自我处理的地方能源,越来越多地成为朝着更偏向于分散的,可再生的基于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生产系统的机会,并建立了一种新的,更具包容性的能源系统,在该系统中可以保证公平的能源访问能源。自2018年以来,欧盟一直在推动整个非洲大陆的能源社区运动:所有欧洲人的清洁能源都引入了欧盟立法中可再生能源社区(REC)和公民能源社区(CEC)的概念。3欧盟立法明确承认能源社区是目的驱动的参与者,承担了额外的环境和社会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公共支持和适当的有利环境,能源社区可能无法完全意识到他们在地方一级改善社会凝聚力,促进包容性并减少能源贫困的潜力。
在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中,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II) 的修订版于 2018 年 12 月生效,随后内部电力市场指令 (EMD) 于 2019 年生效。通过对能源社区的定义,他们引入了对集体能源行动和公民积极参与能源市场的立法支持。尽管一揽子计划将某些类别的能源计划承认为“能源社区”,但它为成员国提供了两个概念的定义,即“可再生能源社区”(REC) 和“公民能源社区”(CEC)。地方能源社区工作组之前的 BRIDGE 报告 (Hannoset 等人,2019) 审查了这些指令的转置水平。尽管欧盟成员国必须在 2021 年 6 月之前将这些概念转化为其国家法律,但在本报告中,我们简要回顾了转置状态。
ABECS 21 EOCS 16 ABFCS 13 EODCS 71 ABHCS 28 ETCS 37 ACCS 16 FCACS 46 ADCS 75 FCCS 49 AECS 60 GMCS 33 AGCS 5 GSCS 103 AMCS 104 HMCS 138 AOCS 52 HTCS 25 ASCS 34 ICCS 16 ATCS 111 ISCS 39 AWFCS 6 ITCS 95 AWOCS 12 LNCS 7 AWRCS 16 LSCS 86 AWSCS 23 MACS 102 AWVCS 7 MCCS 9 AZCS 11 MMCS 46 BMCS 59 MNCS 28 CECS 5 MRCS 3 CMCS 25 NCCS1 28 cscs 55 NCCS2 30 CTICS1 7 NDCS1 9 CTICS2 11 NDCS2 12 CTICS3 2 oscs 64 CTICS4 5 PRCS 8 CTMCS 11 PSCS 29 CWTCS 33 QMCS 19 CTRCS 26 RPCS 3 CTTCS 30 RSCS 15 cues 24 STGCS 56 DCCS 43 UTCS 5 EMCS 26 YNCS 65 ENCS 55 总计 2303
“一国一选”法案终于在议会冬季会议上提出,并提交联合常设委员会审议。印度人民党一直在谈论该法案,但直到第三次与其 NDA 盟友一起当选后才提出。这项期待已久的法案旨在简化 28 个州和 8 个 UT 的选举程序,选民人数接近 10 亿。该法案引发了广泛的争论和巨大的兴趣。尽管同时举行选举的势头已经形成一段时间了,但直到一个由 9 名成员组成的高级委员会批准了这一概念后,政府才表明了就该问题立法的意图。该委员会由前总统拉姆·纳特·科维德 (Ram Nath Kovid) 领导,在提交报告之前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磋商。咨询了法律专家,例如四位前首席大法官和十二位前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四位前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八位州选举专员和印度法律委员会主席。还征求了现任选举专员的意见。在参与的 47 个政党中,有 32 个支持
-2- 1. IESO 应评估建立和持续运营和管理注册中心的方案,以支持在省内创建和/或认可、交易和退出自愿清洁能源信用额度 (CEC)。 2. 我要求 IESO 在 2022 年 7 月 4 日或之前向我提供报告,其中包含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建议,以及建立和运营注册中心的潜在收益和预计成本,设计原则如下: • 范围涵盖安大略省:注册中心应包括安大略省生产和消费的电力的清洁能源信用额度。注册中心的初始设计应以在安大略省内进行信用额度交易为目标,并有可能在未来阶段支持跨境交易。 • 自愿:从注册中心购买信用额度完全是自愿的。 • 客户选择:通过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市场需求并设计产品以满足该需求。 • 投资货币化:信用额度应包括现有的非排放发电,包括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 IESO 应使 CEC 销售收益流向纳税人,同时认识到纳税人已经承担了之前为安大略省电力系统脱碳所做的努力的巨大成本,并且 • 面向未来:建立注册表以提供灵活性和未来扩展到其他产品或市场的潜力,并考虑当需要这种电力时,注册表如何激励未来对新清洁发电的投资。
在 2015 年启动的能源联盟战略政策框架下,欧盟于 2019 年最终确定了“全欧洲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CEP),包括八项立法文本,涉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提高气候适应能力以及最终实现公平统一的能源转型的所有关键方面和主要行动。在此背景下,欧盟于 2018 年 12 月对旧的可再生能源指令 2009/28/EC(称为 RED I)进行了全面修改,新指令 2018/2001/EU 生效。这项新指令通常被称为 RED II [ 1 ],它将欧盟 2020 年后能源框架中旧的可再生能源 (RES) 和能源效率目标修订为 2030 年的视角,以符合 2030 年能源与气候框架和雄心勃勃的 2050 年长期气候中和战略。 《可再生能源指令 II》与欧洲电力市场指令等其他立法文本密切相关,致力于建立更安全、更有竞争力、更可持续的能源系统。与《可再生能源指令 I》相比,《可再生能源指令 II》的主要创新之处之一是将能源社区 (EC) 设想为实现能源转型的关键载体[2]。该指令的观点认为,社区概念中固有的所有权和邻近性因素可以成为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接受度的有利因素。因此,《可再生能源指令 II》建立了创新的、更友好的监管环境和法律改革(欧盟称其为“世界上最先进的能源立法框架”),以推广能源社区并促进集体自我消费[3]。能源社区的目的是围绕开放的民主参与和治理组织集体能源行动,并使其参与者受益。在 [4] 中,Fina 和 Fechner 在讨论该指令在奥地利法律中的国家转换时,概述了 RED II 所授权的能源共同体的特点和差异。[5] 中也对将该指令在瑞典法律中的国家转换进行了类似的推理。RED II 区分了两种类型的能源共同体,即公民能源社区 (CEC) 和可再生能源社区 (REC)。这两种能源共同体的显著区别在于所使用的能源类型和参与者之间的接近性要求。CEC 仅限于电力,不要求成员之间的接近性。相比之下,REC 考虑所有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但参与者的接近性是一个约束条件。在对奥地利立法和 RED II 进行详细比较后,Fina 和 Fechner [4] 指出了该指令的批评点和积极方面。作者概述了如何通过适当的经济支持手段激励公民参与,尤其是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即使产生经济效益不是 EC 的主要目的,提高参与的盈利能力可以促进 EC 的部署。作者建议采用独立于电网的支持手段,例如对 EC 内的能源转移实行免税或加价。然后,作者概述了电网结构的变化如何影响已建立的 EC,评估了自愿参与 EC 的意义,并提出了一些关于社区是否应该负责控制和运营 EC 的问题
执行摘要 2016 年冬季,佛蒙特州发现本宁顿县的私人饮用水供应受到全氟辛酸 (PFOA) 的广泛污染。本宁顿县数百口饮用水井的 PFOA 含量高于佛蒙特州卫生部建议的水平。全氟化合物(包括 PFOA)是人造化学品,用于制造各种耐热、耐化学反应、防油、防污、防油脂和防水的商业和家用产品。PFOA 不易分解,可在环境中存留数十年,尤其是在水中。研究表明,人类血液中的 PFOA 水平与高血压、出生体重下降、某些免疫系统影响、甲状腺疾病、肾癌和睾丸癌之间存在相关性。PFOA 是一种新兴化学品 (CEC),这通常意味着它是一种尚未定期监测或彻底评估风险的物质,但有可能进入环境并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由于 PFOA 是一种 CEC,几十年来,联邦和佛蒙特州针对末端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没有对它进行监管。PFOA 只是联邦化学物质清单上约 85,000 种化学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严重风险之一。佛蒙特州对其中许多化学物质的毒性信息不足,而像 PFOA 这样的有害化学物质实际上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的法律中是看不见的。法案编号154(2016 年 6 月生效)指示自然资源署召集一个工作组(法案 154 化学品使用工作组),向佛蒙特州议会提出建议,旨在弥补与 PFOA 等 CEC 相关的监管漏洞,提高该州防止公民接触有害化学品和其他有毒物质的能力,增加公众获取其社区化学品信息的渠道,并确保受到有毒物质排放伤害的公民依法获得足够的补救措施。此外,工作组成员审查了当前联邦和州监管计划,以及其他国家针对化学品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法律。法案 154 工作组现提交此报告,作为其工作和开展该工作的过程的记录,并作为大会在考虑政策建议以弥补监管漏洞和其他缺陷时提供的信息资源,这些缺陷和缺陷对佛蒙特人和环境构成了有害化学品的风险。多数建议摘要 在工作组成员使用各种方法(包括 LEAN 流程)评估了当前化学品和有毒物质法律框架的缺陷后,下文总结的政策建议得到了法案 154 化学品使用工作组大多数成员的支持。鉴于立法授权制定建议以增加保护措施以保护佛蒙特人免受有害化学品的侵害以及重大时间限制,受监管社区和州机构的成本、技术可行性以及减少有毒物质接触给佛蒙特人带来的成本降低在多数政策中基本上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