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解释者概述了公司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1的各种基本方面和含义,重点是公司沿其价值链的气候治理。CSDDD是欧盟指令,旨在解决最常发生的不利人权和环境影响:全球供应链。该指令对大型欧盟和非欧盟公司施加了一系列要求,以全面地解决其价值链中最重大的影响。CSDDD要求所有部门的公司对其价值链进行尽职调查,唯一的豁免是金融机构的下游价值链。本政策解释者的目的是强调该指令的重大影响,以及CDP披露平台可以支持组织在CSDDD下采取其环境义务措施的领域。2
简介 2023 年 3 月 13 日,荷兰常设议会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委员会要求 OECD 指南国家联络点 (NCP)“向议会解释欧洲委员会关于 RBC (CSDDD) 的提案在多大程度上符合 OECD 指南 [翻译 NCP] 的内容和含义”。5 月 11 日,NCP 收到了另一项请求,要求将欧洲议会的立场也纳入其分析中。在本报告中,NCP 使用 OECD《跨国企业指南》(2011)和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以下统称为 OECD 监管框架)的文本,对委员会关于《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2022)的提案和理事会对 CSDDD 的立场(2022)(以下统称为 CSDDD 监管框架)进行了比较分析。 比较 NCP 将 CSDDD 监管框架与 OECD 监管框架在后者的一些关键点上进行了比较,分为三类:尽职调查流程、尽职调查范围和尽职调查的基本特征。比较是基于事实的、非详尽无遗的,重点是两个框架中包含的企业行为标准。在此基础上,NCP 确定了 CSDDD 监管框架与 OECD 框架在 14 个关键领域的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涉及尽职调查流程的六个步骤、尽职调查范围的不同方面(公司和部门、主题、供应链范围)以及各种基本特征(期望尽职调查具有预防性、基于风险和动态性,需要适当措施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并且不能转移责任)。注意事项从 OECD 和 CSDDD 监管框架之间显著的差异中,NCP 提炼出几个注意事项 — — 一个是总体性的,通过进一步阐述,另外十个与 CSDDD 的具体方面有关 — — 关于 CSDDD 框架与 OECD 框架相比的局限性。NCP 认为,这些局限性可能会对 OECD 指南的有效性及其遵守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NCP 并未由此得出结论,即有关负责任商业行为 (RBC) 的尽职调查立法(在欧盟或国家层面)是否可取。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与 OECD 框架相比,CSDDD 监管框架的局限性将导致 OECD 指南中 RBC 原则和行为标准的削弱和/或对公司在 RBC 和尽职调查方面的期望不明确。存在这样的风险,即属于该立法范围的公司会觉得只受该立法本身的约束,而不再受该立法中未包括的 OECD 指南的约束。此外,不属于 CSDDD 范围的公司会得出结论,认为它们不会或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或只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尽职调查,这当然也并非不可想象。
CSDDD是作为欧洲绿色协议的一部分而开发的,旨在促进可持续流程将可持续流程整合到在欧盟开展重要业务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中。CSDDD还旨在协调在法国,德国和荷兰等某些欧盟国家已经制定的供应链规则,以为在欧盟内开展业务的公司创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欧盟表示,它试图避免欧盟市场上的尽职调查要求分散,并寻求为公司和预期治理要求的利益相关者创造法律确定性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潜在责任 - 尽管CSDDD实施的实际效果仍然可以看见。
近年来,多个欧盟成员国出台了尽职调查立法,例如法国的《警惕义务法》、《德国的《供应链法》和挪威的《透明度法》。此外,其他欧盟成员国则暂缓出台此类立法,等待 CSDDD 的进展。CSDDD 还补充和完善了欧盟一系列其他与人权和价值链尽职调查相关的立法,包括《欧盟毁林条例》、《欧盟冲突矿产条例》、《欧盟电池条例》以及即将出台的禁止强迫劳动生产产品的条例。一般而言,上述条例中的尽职调查要求具有特定的背景或行业应用,并且在范围和具体义务上有所不同。相比之下,CSDDD 对各个行业基本不设限,旨在建立一个整个欧盟范围内共同且全面的尽职调查框架(以及更广泛的域外影响)。
供应商需要确认他们遵守 Zentiva 的《供应商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Zentiva 的反贿赂和腐败承诺、Zentiva 的人权和反现代奴隶制承诺、HSE 政策、PSCI 原则和适用的欧洲供应链立法。欧盟毁林条例 (EUDR) 供应商需要遵守 EUDR 针对大豆、牛、油棕、木材、可可、咖啡和天然橡胶(以及后期包含的任何材料或产品)供应链中产品的立法。Zentiva 将启动初步扫描,以确定其供应基地中是否存在符合 EUDR 的供应商,然后再确保采取措施确保合规。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 (CSDDD) 根据 CSDDD,Zentiva 将对所有新供应商进行环境和人权合规性扫描。根据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CSDDD 进展将列在年度报告中。
xxx•CSDDD涵盖了更广泛的公司•公司的整个价值链在CSDDD的范围内•虽然在不合规的情况下都处以罚款,但LKSG并未规定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法规,但在德国供应链法律的情况下•少于法律领域的法律范围较少,例如,与Align°相关。
CSDDD要求公司将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纳入其日常运营中,并采取积极措施来识别和解决对整个活动链的人权和环境的任何负面影响。根据CSDD的说法,公司必须在其整个活动链中就自己的业务,子公司的业务,其子公司的业务以及直接和间接的业务伙伴行使尽职调查(否则将其理解为“价值链方法”)。这适用于欧盟内部还是外部的影响。
23与CSDDD和CSRD有关:可持续性风险计划的要求,这是根据《偿付能力II指令》第44条的修订,尽管根据偿付能力II和CSRD的一般规定已经需要这些风险,但仍创建了重大的新报告要求,其中包括有关可持续性风险报告的要求。此外,第44条的措辞还包括以前关于将零净过渡计划要求纳入偿付能力II审查的文本。由于CSRD涵盖了这些计划,并且在最终文本中删除了对它们的明确引用。但是,这导致了对第44条的报告和措施的混乱要求,这些要求在可持续性风险管理的背景下不是必要和/或有意义的。
随着欧洲议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通过了期待已久的《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CSDDD),我们现在将拥有一项欧盟级别的强制性企业尽职调查法,该法将在未来几年内移植并实施到欧盟成员国。CSDDD 要求大公司进行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以识别、评估、处理和补救与公司活动和更广泛的业务运营相关的对人权和环境的潜在和实际不利影响。希望这一发展将催化企业采取行动,以应对我们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关键人权和环境挑战,并成为负责任商业行为的国际基准。然而,这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成功:公司按照《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GPs)的期望,有意义地参与尽职调查过程;并且它处于更广泛的政策环境中,为其有效性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