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态物理(理论与实验)、计算与理论物理、天文学、材料科学、纳米材料与器件、核物理、光谱学、量子计算与量子信息、高能物理环境科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学、超分子化学、生物地球化学;辐射生物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可持续能源生产;水科学与技术;气候变化、化学冶金、药物输送、伤口愈合、再生医学、昼夜节律、神经生物学、纯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流体动力学、天体力学、运筹学、数值方法、弹性动力学、数论、图论、算子论、可和性理论、概率与统计)
高级实验流体动力学实验室 E-121 刘晓峰 http://liu.sdsu.edu 航空航天复合结构力学实验室 E-130 Satchi Venktaraman https://satchi.sdsu.edu 航空航天模型商店 E-123 刘晓峰、Jospeh Katz 计算气动弹性和结构动力学 PS-231C/D Luciano Demasi 计算制导与控制实验室 A-102A、A-102B 陆平 数据注入流体模拟实验室 PSFA-436C 王奇 https://qiwang.sdsu.edu 智能自主系统实验室 A-108 陈俊 https://junchen.sdsu.edu NDE 研究诊所 A-111 Margherita Capriotti 航天器平台和天体模拟实验室 A-112 Ahmad Bani Younes 水隧道实验室 E-121 刘晓峰http://liu.sdsu.edu 风洞 E-123 刘晓峰,约瑟夫·卡茨 http://liu.sdsu.edu
本文研究了已开发的空间掌握技术 (SGT) (Sapaty,1986;1993;1999;2005;2015;2016;2017;2018;2019;2021;2022a;2022b;2023) 对可能覆盖任何国家和国际区域(包括全世界)的大型分布式防空和导弹防御系统的管理的适用性。与传统模型和技术相比,它基于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机制,使我们能够在陆地和天空环境中获得高度集成和极其紧凑的解决方案。它的应用已经涵盖智能网络管理、工业、社会系统、集体机器人、军事指挥和控制、危机管理、国家和国际安全、国防、分布式仿真、物理-虚拟共生、太空系统,甚至生物学、心理学和艺术等领域。
3。实施将外层空间作为纯粹的和平环境(包括帕罗斯)的概念基础是现有的国际法律规范和管理太空活动的原则。这包括《联合国宪章的规定》,《统治国家在探索和使用外太空活动》中的条约,包括月球和1967年的其他天体(以下简称“外部太空条约”),禁止在大气层,在外在空间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禁止核武器测试的条约,禁止核武器测试。关于1972年太空物体造成的损害的国际责任,《 1974年外太空的注册公约》以及《军事禁令或任何其他敌对使用环境修改技术的公约》。
首先,需要确定现有文本的局限性,以便工作组的原则或准则能够解决这些问题。1979 年《管理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的活动的协定》的某些原则和准备工作可能对工作组的工作有意义(见下文)。由于资源治理问题并不完全是新问题,因此已经存在许多文本和大量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法律工作,这些应该可以启发工作组的工作。工作组可以特别研究《阿尔忒弥斯协定》和海牙空间资源治理工作组工作产生的《基础模块》。还可以参考某些国家通过的管理空间资源活动的国家立法和监管文本。
(Cohen 等人,1971 年);演示了基于空间的甚长基线干涉测量 (VLBI),由此明确表明违反了逆康普顿极限并对中央发动机中发生的物理过程进行了约束(Levy 等人,1986 年、1989 年;Linfield 等人,1989 年);首次探测到恒星形成过程中的坠落和由内而外的坍缩过程(Velusamy、Kuiper 和 Langer,1995 年;Kuiper 等人,1996 年);通过在行星状星云 IC 418 中探测到 3 He + 的超细线,证明在恒星结构和银河系化学演化的理解方面仍然存在差距(所谓的“ 3 He 问题”)(Guzman-Ramirez 等人,2016 年)。 DSN 天线在建立和维护国际天体参考框架 (ICRF,Fey 等人,2015 年;Charlot 等人,2020 年) 的实现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ICRF 不仅是用于指定所有天文源坐标的定义框架,它还作为参考,深空航天器的天空平面位置是根据该参考来确定的,用于导航 NASA 的深空任务。本文的重点是被动射电天文观测、太阳系以外的物体或太阳系外的天体,包括天文测量观测。太阳系天体的雷达天文观测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 Dvorsky 等人 (1992 年)、Slade 等人 (2011 年) 和 Rodriguez-Alvarez 等人 (2021 年) 及其参考文献对此进行了描述。出于类似的精神,本文不描述 DSN 天线的传输能力。这些材料中的大部分也在 DSN 的《电信接口》(2019 年)中的一系列文件中介绍过,这些文件俗称 810-005(其中模块 101、104 和 211 与射电天文观测最相关),但这里采用的是一种更适用于射电天文观测的方式。
《月球条约》实施示范协定(2021 年 1 月) 1. 协定范围 本实施协定(“协定”)的条款和基础的《管理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月球条约”或“条约”)应作为单一文书一并解释和适用。如果《条约》与本协定有任何不一致,应以《协定》的条款为准。《协定》通过后,任何批准书、正式确认书或加入《条约》的文件也代表同意受《协定》约束。任何国家或实体不得确立同意受《协定》约束,除非其事先确立同意受《条约》约束,或同时确立同意受《条约》约束。 2. 通过条约 缔约国同意通过本协定、相关条约、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条约(“外空条约”)、《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登记公约”)、《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责任公约”)以及《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营救/送回协定”),并受其约束,并要求其国民也受其约束。 3. 优先使用资源 缔约国同意,经缔约国授权和监督的任何任务,对任务所在地的资源拥有优先开发权。资源开发应包括但不限于:(a)材料的开采,(b)将地点用于任何其他商业活动[例如,旅游、太阳能发电场],以及(c)将地点用于非商业私人活动[例如,科学、定居点]。如果被授权实体未能遵守上述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优先权应终止。4. 公共政策义务缔约国同意,条约和本协议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