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解决法务会计专家使用人工智能的当前问题和法律影响,以及人工智能对法务会计研究的重要性。本文回顾了现行法律,提出了修改《联邦证据规则》以在法庭上使用人工智能的建议,并涵盖了法务会计师可能遇到的新兴技术,例如区块链、加密货币、“智能合约”、机器学习和算法实体。最后,本文得出结论,规则的改变应该包括考虑人工智能可靠性的标准,并认为,鉴于这项新技术,法务会计专家和所有法务专家更需要协助事实裁定者进行审议。
这项新试验将由牙周和口腔健康科学教授McLean博士和Rich Darveau博士主持,并与共同研究人员Diane Daubert博士('82,Perio。'17),牙周教授副教授和临床助理教授Yung-ting Hsu博士。该试验将与临床现场研究人员Marilynn Rothen,临床副教授,口腔健康科学副教授和健康科学大楼区域临床牙科研究中心的Mary K. Hagstrom进行。该奖项来自美国国家牙科与颅面研究所,包括与圣安东尼奥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的合作。
法庭上。尽管在离婚后,让父母一方对孩子与另一方的感情疏远负责存在因果关系问题,但 PAS 理论尚未获得该领域专家的认可。根据 Frye v. United States 9 的“普遍接受”标准,这种证据不会被适当采纳; 0 然而,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裁决中放宽了采纳科学证词的标准。本评论分析了在心理学家认为复杂的领域中理清因果关系的困难。此外,它分析了在对抗性领域允许法官酌情采纳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但实际上不会被特定领域专家接受的证据的含义。
九年前,我们在Parkervision,Inc。(“ Par-kervision”)对与无线通信技术相关的Parkervision,Inc。(“ Par-kervision”)提出的专利侵权行动中,确认了对不侵权的法律(“ JMOL”)的判决。Parkervision,Inc。诉Qualcomm Inc.,621 F. App'x 1009(Fed。cir。2015)(“ Par-Kervision I”)。 Parkervision还针对不同但相关的专利提起了针对高通的第二次侵权诉讼。 后一个案件,我们将称为“ 2014年诉讼”,以地方法院批准了基于Parkervision I引起的附带禁止反说业的判决,以授权Qualcom的动议对非侵犯的简易判决。 Parkervision,Inc。诉高通公司,2022 WL 1230505(M.D. fla。Mar. 22,2022)。 地方法院还批准了高通公司的动议,以排除某些证词,提议通过其有效性和侵权专家(“ Daubert Motions”)提出的某些证词。 Parkervision现在对2014年行动的处理提出上诉。 我们撤消了不侵权的判断,扭转了证词的排除,并还押了进一步的诉讼。2015)(“ Par-Kervision I”)。Parkervision还针对不同但相关的专利提起了针对高通的第二次侵权诉讼。后一个案件,我们将称为“ 2014年诉讼”,以地方法院批准了基于Parkervision I引起的附带禁止反说业的判决,以授权Qualcom的动议对非侵犯的简易判决。Parkervision,Inc。诉高通公司,2022 WL 1230505(M.D.fla。Mar.22,2022)。地方法院还批准了高通公司的动议,以排除某些证词,提议通过其有效性和侵权专家(“ Daubert Motions”)提出的某些证词。Parkervision现在对2014年行动的处理提出上诉。我们撤消了不侵权的判断,扭转了证词的排除,并还押了进一步的诉讼。
我们认为,第十一修正案禁止原告对 DEC 提出索赔,但 Young 单方面主权豁免例外适用于对 Seggos 专员以官方身份提出的宣告和禁令救济索赔。我们还认为,地方法院在就简易判决动议作出裁决之前未能处理当事人的 Daubert 动议或特权争议,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最后,我们认为,安德罗斯命令不是对美国具有约束力的联邦法律,因为它是在邦联时期之前代表英国王室签署的,尚未得到美国批准。由于安德罗斯命令不是联邦法律,因此它不会优先于纽约的捕鱼法规,包括禁止在纽约保护区外水域捕捞美洲玻璃鳗的法规。
从 1923 年到 1993 年,专家科学证据的可采性由一种称为 Frye 测试的启发式方法控制,该测试是在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一起案件 [3] 中首次提出。Frye 测试认为,只有科学界普遍接受专家科学证据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时,专家科学证据才可采纳。在 Daubert 案中,法院裁定,1973 年通过的《联邦证据规则》第 702 条取代了 Frye。第 702 条规定:“如果科学、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有助于事实裁定者理解证据或确定争议事实,则凭借知识、技能、经验、培训或教育有资格成为专家的证人可以意见或其他形式作证。”这意味着,如果所提出的科学证据建立在科学方法和程序的基础上,那么它就具有科学有效性,可以被视为证据。
从弹道学和指纹识别等传统方法,到 21 世纪的概率基因分型模型,法医实验室已发展成为科学探索的前沿领域。法医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会止步于此。考虑到人工智能(“AI”)的最新发展,未来的法医工具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可以肯定的是,人工智能法医工具远非理论上的东西;人工智能在法医科学中的应用已经在实践中出现。机器学习支持的声学枪声探测器、面部识别软件和各种模式识别学习模型已经扰乱了全国各地的执法行动。很快,刑事被告将需要学习如何在由人工智能专家系统主导的法庭上应对。不幸的是,判例法或联邦证据规则中几乎没有关于刑事被告应如何在法庭上将人工智能作为证据的指导。尽管有少数学者开始探索人工智能与证据法的交集,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认证问题或将 Daubert 标准应用于人工智能证据的问题上。本研究通过分析第六修正案对质条款下面对人工智能生成证词的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为法庭上对人工智能的持续探索做出了贡献。本研究将说明,在未来,人工智能法医工具越来越多地用于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被告,对质权将日益受到侵蚀。这主要是因为法院在对质条款中开辟了广泛的“机器生成数据”例外。根据这一例外,足够自主的机器生成的数据将不在宪法保护范围内。理由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