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摘要1。申报人在美国政府第1部分以外举行的职位揭示了申报人在报告期内随时担任的立场(不包括在美国政府的职位)。即使申报人没有获得赔偿,也可以举报职位。本节不包括以下内容:(1)具有宗教,社会,兄弟或政治组织的职位; (2)仅具有荣誉性质的立场; (3)作为申报人在美国政府正式职责的一部分的职位; (4)仅仅是组织的成员; (5)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或非管理人员的被动投资权益。2。申请人的就业资产,收入和退休帐户第2部分披露了以下内容:在报告期内,申报人的收入来源和其他不投资收入总计超过200美元(例如,薪金,费用,合伙股份,荣誉股份,荣誉奖,奖学金和奖励)与申报人的业务,就业收入(1)的活动(或其他价值)(1),该活动的价值(1)。 $ 1,000或(2)在报告期内从收入中获得了超过200美元的收入(例如,业务或合伙企业的股权,股票期权,退休计划/账户及其基本持股及其基本持股,适当的,递延的薪酬和知识产权,以及诸如书籍交易和专利的知识产权,例如账面或专利,包括来自美国政府就业或收入的收入或其他业务,这些活动是雇佣企业的其他业务,这些业务是雇用的业务,这些业务是雇佣的业务, (例如,通过经纪帐户购买的资产)。3。注意:如果收入金额为$ 0- $ 200或资产符合符合异常投资基金(EIF)的资格,则不需要收入类型。Filer's Employment Agreements and Arrangements Part 3 discloses agreements or arrangements that the filer had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 with an employer or former employer (except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such as the following: Future employment Leave of absence Continuing payments from an employer, including severance and payments not yet received for previous work (excluding ordinary salary from a current employer) Continuing participation in an employee welfare, retirement, or other benefit plan, such as养老金或延期薪酬计划保留或处置雇主授予的权益,分享利润或携带的利息(例如,既得和未投资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公司利润的未来份额等)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证券法》第 405 条所定义的知名成熟发行人。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证券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提交报告。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是否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提交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是否在过去 90 天内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根据 ST 规则第 405 条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需要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对“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大型加速申报公司 ☒ 加速申报公司 ☐ 非加速申报公司 ☐ 小型报告公司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交易法》第 13(a) 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404(b) 条(15 USC 7262(b))提交了由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其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的报告和证明。 ☒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案第 12(b) 条注册的,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提交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错误的更正。 ☐
根据法案第 12(g) 条注册的证券: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证券法》第 405 条定义的知名成熟发行人。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法案第 13 条或第 15(d) 条提交报告。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提交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在过去 90 天内是否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根据 S-T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32.405 节)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需要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对“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如果注册人无需根据《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提交报告,请勾选。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提交《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在过去 90 天内是否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 ST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32.405 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通过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根据该法第13条或第15(d)条提交报告。是,是否☒☒☒否表示注册人是否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或15(d)条在12个月内提交的所有报告(或在此类较短的时间内以此类申请报告所需的较短时间,并且(2)已遵守此类申请报告,并且(2)已对过去90天进行此类申请要求。是,否☐否☐☐指示注册人是否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并根据条例S-T(本章的第232.405条)在12个月内提交的规则405(或在此类较短的期限内提交和发布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是,否☐☐否通过检查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大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的增长公司。在《交换法》的规则12B-2中,请参见“大加速档案”,“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通过检查标记在前12个月内是否已根据规定S-T(本章第232.405条)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通过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是x否o o通过复选标记注册人是一个大加速档案,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的增长公司。在《交换法》的规则12B-2中,请参见“大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大加速档案X加速档案o非加速档案o较小的报告公司O新兴增长公司o如果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通过检查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扩展的过渡期来遵守新的或经过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该标准是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第13部分(A)的第13部分(A)的ACT(A)。o通过复选标记注册人是否已提交了报告并证明其管理层根据《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对其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有效性的评估(U.S.C. 157262(b))由准备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X如果根据该法案的第12(b)条注册证券,请通过选项标记表示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已发行的财务报表的错误的纠正。是o否Xo通过复选标记,这些错误校正中的任何一个是否是重述,需要在相关的恢复期内根据第240.10D-1(b)的相关恢复期内任何注册人的执行人员官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分析。o通过检查标记注册人是否是壳牌公司(该法规第12B-2条中定义)。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证券法》第 405 条所定义的知名成熟发行人。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提交报告。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是否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提交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是否在过去 90 天内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和发布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 ST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32.405 节)要求提交和发布的所有交互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对“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大型加速申报公司 ☐ 加速申报公司 ☒ 非加速申报公司 ☐ 小型报告公司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交易法》第 13(a) 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404(b) 条(15 USC 7262(b))向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其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和证明。 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 12b-2 条)。 是 ☐ 否 ☒
(每个类别的名称)(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根据《法案》第 12(g) 条注册的证券:无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是《证券法》第 405 条定义的知名成熟发行人。是È否‘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法案》第 13 条或第 15(d) 条提交报告。是‘否‘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是否已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提交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d) 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在过去 90 天内是否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 È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和发布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根据 S-T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32.405 节)以电子方式提交并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如果有)每个需要提交和发布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È 否 ‘ 请勾选表明是否根据 S-K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29.405 节)披露的拖欠申报者信息未包含在此,并且据注册人所知,不会包含在此 10-K 表格第 III 部分或对本 10-K 表格的任何修订中引用的最终代理或信息声明中。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还是小型报告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和“小型报告公司”的定义。大型加速申报公司 È 加速申报公司 ‘ 非加速申报公司 ‘(如果是小型报告公司,请勿勾选)小型报告公司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 12b-2 条)。是 ‘ 否 È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注册人非关联方持有的普通股流通股数为 731,190,389 股,普通股总市值(基于这些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约为 459 亿美元。截至 2011 年 2 月 1 日,注册人流通股数为 736,295,504 股。
通过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根据该法第13条或第15(d)条提交报告。是☐否☑☑否☑否表示,注册人(1)是否已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或15(d)条在12个月内提交的所有报告(或在此类报告中需要较短的登记符时,(或在此类较短的时间内提交此类报告),并且(2)已遵守过去90天的申请要求。是,否☐否☐☐指示注册人是否已根据条例S-T(本章第232.405条)在12个月内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或在此类较短的时间内要求注册人都必须提交此类文件)。是,否☐☐否通过复选标记注册人是大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的增长公司。在《交换法》的规则12B-2中,请参见“大加速档案”,“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大加速申报人☑加速档案☐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较小的报告公司☐新兴增长公司☐如果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通过检查标记指示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扩展的过渡期来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过的财务标准,以提供任何新的或修订过的财务帐户,以提供任何交易所的经费13(A)。7262(b))由准备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注册人是否已提交报告并证明其管理层根据《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对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评估(15 U.S.C. ) ☑如果根据该法案第12(b)条注册证券,请通过选项标记表示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行的财务报表的错误的纠正。 ☐通过检查标记表示这些错误纠正是否是重述,需要根据第240.10D-1(b)条的相关恢复期内任何注册人的执行人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进行恢复分析。☑如果根据该法案第12(b)条注册证券,请通过选项标记表示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行的财务报表的错误的纠正。☐通过检查标记表示这些错误纠正是否是重述,需要根据第240.10D-1(b)条的相关恢复期内任何注册人的执行人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进行恢复分析。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证券法》第 405 条所定义的知名成熟发行人。☐ 是 ☒ 否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无需根据《证券法》第 13 条或 15(d) 节提交报告。☐ 是 ☒ 否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 (1) 是否已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需要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时间内)提交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 15(d) 节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 (2) 是否在过去 90 天内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 是 ☐ 否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更短时间内)是否已根据 S-T 条例第 405 条(本章第 232.405 节)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需要提交的交互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参阅《交易法》第 12b-2 条中对“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