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其他资产的净拨备和净减值损失、其他收入(支出)、来自停止运营的收入(损失) (3) 不包括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等价物 (4) 整合和退出激励费用(税后)、购买价格分配的影响(税后)、与银行业有关的征税和其他费用(税后)、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的减值(税后)、少数股东权益 (5) 包括处置基金的费用:税前 3.62 亿欧元(税后 2.48 亿欧元),我们预计全年的承诺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 CSSF ”) 的批准,该委员会是卢森堡主管当局,负责执行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经修订的 (EU) 第 2017/1129 号条例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以及卢森堡相关实施措施 ( 2019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关于移动价值招股说明书的 2019 年 7 月 16 日法律,该法律实施了招股说明书条例 (“ 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1) 条所称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其编制目的是提供有关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票据(“票据”)的信息,该等票据将在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电子形式发布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ourse.lu)。CSSF 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项批准仅涉及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23 条的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经修订的 2014/65/EU 指令(“MiFID II”),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或其他受监管市场交易的票据,但前提是该票据通过任何补充完成。为避免疑问,如果在 12 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发行人无义务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结束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提出申请,要求此类票据在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准在官方名单上上市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交易。该计划还允许在不被任何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或不被与发行人商定的其他或其他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的基础上发行票据。根据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第 6(4) 条的规定,CSSF 对本计划下任何交易的经济和财务稳健性或发行人的质量和偿付能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 CSSF ”) 的批准,该委员会是卢森堡主管当局,负责执行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经修订的 (EU) 第 2017/1129 号条例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以及卢森堡相关实施措施 ( 2019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关于移动价值招股说明书的 2019 年 7 月 16 日法律,该法律实施了招股说明书条例 (“ 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1) 条所称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其编制目的是提供有关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票据(“票据”)的信息,该等票据将在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电子形式发布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ourse.lu)。CSSF 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项批准仅涉及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23 条的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经修订的 2014/65/EU 指令(“MiFID II”),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或其他受监管市场交易的票据,但前提是该票据通过任何补充完成。为避免疑问,如果在 12 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发行人无义务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结束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提出申请,要求此类票据在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准在官方名单上上市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交易。该计划还允许在不被任何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或不被与发行人商定的其他或其他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的基础上发行票据。根据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第 6(4) 条的规定,CSSF 对本计划下任何交易的经济和财务稳健性或发行人的质量和偿付能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 CSSF ”) 的批准,该委员会是卢森堡主管当局,负责执行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经修订的 (EU) 第 2017/1129 号条例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以及卢森堡相关实施措施 ( 2019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关于移动价值招股说明书的 2019 年 7 月 16 日法律,该法律实施了招股说明书条例 (“ 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1) 条所称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其编制目的是提供有关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票据(“票据”)的信息,该等票据将在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电子形式发布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ourse.lu)。CSSF 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项批准仅涉及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23 条的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经修订的 2014/65/EU 指令(“MiFID II”),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或其他受监管市场交易的票据,但前提是该票据通过任何补充完成。为避免疑问,如果在 12 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发行人无义务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结束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提出申请,要求此类票据在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准在官方名单上上市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交易。该计划还允许在不被任何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或不被与发行人商定的其他或其他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的基础上发行票据。根据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第 6(4) 条的规定,CSSF 对本计划下任何交易的经济和财务稳健性或发行人的质量和偿付能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 CSSF ”) 的批准,该委员会是卢森堡主管当局,负责执行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经修订的 (EU) 第 2017/1129 号条例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以及卢森堡相关实施措施 ( 2019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关于移动价值招股说明书的 2019 年 7 月 16 日法律,该法律实施了招股说明书条例 (“ 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1) 条所称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其编制目的是提供有关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票据(“票据”)的信息,该等票据将在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电子形式发布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ourse.lu)。CSSF 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项批准仅涉及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23 条的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经修订的 2014/65/EU 指令(“MiFID II”),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或其他受监管市场交易的票据,但前提是该票据通过任何补充完成。为避免疑问,如果在 12 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发行人无义务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结束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提出申请,要求此类票据在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获准在官方名单上上市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交易。该计划还允许在不被任何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或不被与发行人商定的其他或其他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的基础上发行票据。根据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第 6(4) 条的规定,CSSF 对本计划下任何交易的经济和财务稳健性或发行人的质量和偿付能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卢森堡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 CSSF ”) 的批准,该委员会是卢森堡主管当局,负责执行 2017 年 6 月 14 日颁布的 2017/1129 号 (EU) 条例 (经修订) (“ 招股说明书条例 ”) 以及卢森堡相关实施措施 ( 2019 年 7 月 16 日颁布的 2019 年 7 月 16 日关于移动价值招股说明书的 loi du 16 juillet 2019,该法实施了招股说明书条例 (“ 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8(1) 条所指的基本招股说明书,其编制目的是提供有关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下发行票据(“票据”)的信息,该等票据将在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电子形式发布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ourse.lu)。CSSF 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发行人或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类批准仅涉及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第 23 条的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经修订的 2014/65/EU 指令(“MiFID II”),获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或其他受监管市场交易的票据,但前提是该票据已通过任何补充完成。为避免疑问,如果在 12 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发行人无义务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申请在本协议日期后的十二个月内,允许此类票据在官方名单上上市并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受监管市场交易。该计划还允许在不被任何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或不被发行人可能同意的其他或其他主管当局、证券交易所和/或报价系统允许上市、交易和/或报价的基础上发行票据。根据卢森堡招股说明书法第 6(4) 条的规定,CSSF 对本计划项下任何交易的经济和财务稳健性或发行人的质量和偿付能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TIM 集团已采用新的 IFRS 16(租赁),并采用修改后的追溯法(不重述前几年的比较财务信息)。此外,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TIM 集团已采用: 追溯采用新的 IFRS 9(金融工具)——利用同一标准规定的特定豁免,并且不重述比较的前期——以及采用修改后的追溯法的新 IFRS 15(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收入)。因此,前几年的运营和财务数据尚未重述。
LOTOS 集团旗下各公司积极参与保护自然环境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其中一项举措是启动 Blue Trail 项目,在华沙和三联市之间部署了 12 个电动汽车充电站。Grupa LOTOS 还实施了 Pure H2 项目,旨在销售高纯度氢气 (99.999%) 作为运输燃料,以及 Green H2 项目,该项目旨在建造一个由电解器单元、氢气存储设施和燃料电池或氢气涡轮机组成的大型设施,为炼油厂生产零排放氢气,同时作为水力抽水电力存储设施支持波兰电力系统。该公司还完成了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CEMS) 和氢气回收装置的建设,一方面,该系统将提供由液化石油气、石脑油、轻汽油和氢气组成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将有助于减少二氧化碳空气排放。 2020 年底,Grupa LOTOS 炼油厂还生产了第一批生物组分:生物丙烷(LPG 生物组分)和液态生物碳氢化合物(柴油生物组分),标志着该炼油厂向使用植物来源原料的有机炼油厂转型的第一步。随后,在 2021 年,作为气候和环境部牵头的倡议的签署方之一,Grupa LOTOS 签署了“生物燃料开发合作协议
提交申请即表示您承认 A-2330/1 的要求。除违反禁止任意性的规定外,不得对决定采取法律补救措施。军事投诉不予受理(A-2330/1 第 207 号)。德国联邦国防军最迟将在提交后被授予使用拟议改进方案的独家、无限制和免费的权利。根据《雇员发明法》(ArbnErfG)处理而产生的任何报酬要求均不受影响。详情请参阅A-2330/1第206号。如果不能确定技术改进建议是否受 ArbnErfG 约束,请将其直接发送给 BAAINBw J3(详细信息可参见 BAAINBw 内联网或通过 http://kvp.svc - 链接列表)。发明是对某个技术问题提出的一种新的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还未被描述或使用,并且不是从现有技术中以显而易见的方式产生的。详情请参阅A-2330/1第204 a)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