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员同意向合作社提供书面证明,即RGS安装已由当地法规官员检查,该法规已证明已允许安装并已批准并满足了所有电气和机械要求。此类认证应在RGS操作之前交付给合作社。2)在RGS运行之前,成员应为合作的识别和证明提供设备规格,即RGS,逆变器和相关的设备设计,以及安装和操作遵守IEEE-1547标准,UL-1741 UL-1741标准,国家电气代码,国家电气代码,如果适用,佛罗里达州Solar Energy Center(Florida Solar Energy Center)forrida solar Energy中心(fsecececececececceccecn55205)。3)成员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以及适用的代码,标准和法规对检查,维护和测试负责,以确保正确且安全地操作RGS和相关设备。
分布式能源 (DER) 有望为实现美国脱碳目标做出重大贡献。DER 包括一套多样化且不断发展的技术。本路线图的范围涵盖需要互连并主要为消费者提供电力的 DER,例如分布式太阳能光伏 (PV)、分布式风能和电池储能。迄今为止,分布式光伏增长迅猛。例如,2010 年至 2023 年间,美国住宅光伏系统的数量从 89,000 个增长到 470 万个。仅在 2023 年,美国就安装了近 800,000 个住宅光伏系统。1 最近,分布式储能系统和电动汽车 (EV) 充电基础设施的部署也迅速增长。分布式风能技术也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这种多方面的 DER 增长给配电和次级输电系统级别的互连过程带来了压力。在成本下降和政策激励的共同推动下,预计 DER 部署将在未来十年继续增长。如果要实现 DER 部署的潜力,互连流程必须不断发展以处理大量且不断增长的 DER 互连请求。
本文档适用于生成工厂可以永久,定期或临时与CCT网络平行的系统。文档的范围仅限于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这些安装将连接到该市的网格以及与运行工厂相关的操作参数。在适用的SAN和开普敦市程序中指定了安全操作的网络隔离和切换要求。用于生成与分布网格(例如自己使用客户发电机离网或备用发电机,需要暂时的同步(<2分钟),而不是在制造前破裂,备用供应软载荷转移的标准(SLT)方案,文档EEB 317应适用。任何不是SLT方案并与网格并行运行的备用发电机,应符合此标准。标准规定了通用互连要求,应适用于所有不同类型的发电机,Prime Movers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风产生技术)可能有必要使用其他特定于技术的要求来补充该标准的要求。此标准是预期的NRS 097-1:嵌入式发电与电力分销网络互连的实践守则:第1部分MV和HV,适用于A3类,B和C类可再生电厂(RPP)(RPP)和电池电池存储设施(BESFS)。
根据 CPUC NEM-配对存储决策 (D. 14-05-033 & D. 19-01-030),如果存储设备 (例如电池、飞轮) 与符合 NEM 资格的发电机 (例如太阳能、风能等) 配对,并且存储设备的总额定功率为 10 kW (AC) 及以下,则对存储设备没有大小限制或要求 (例如,无需根据客户需求或 NEM 发电机进行大小调整)。这种大小的配对存储系统在此称为“NEM-小型配对存储系统”。
ISO已完成了互连过程增强的第一部分2023利益相关者流程,遵循了两条轨道。轨道1解决了需要暂停集群15并推迟群集16的开放的需求,以使更广泛的改革成形,轨道2为互连请求进气和排队管理过程开发了更广泛的变革性更改,以适用于15及以后的集群。随着轨道2工作组和利益相关者流程的进行,ISO确定了第三条轨道的需求,以确定机会优先考虑集群中的项目,以促进资源及时互连,并解决传输计划可交付性(TPD)分配方法的变化。在最终提案草案中,ISO继续探索这些问题,作为互连过程增强2023倡议的曲目3。
当 ESS 与发电系统一起安装在同一个应用中时(例如太阳能加储能),它们将同时接受审查。对于基于逆变器的发电,互连审查将仅基于直接连接到发电系统的逆变器的额定容量,而不是基于逆变器的发电和 ESS 的组合容量。在发布本文件时,互连审查期间不会考虑储能铭牌容量,因为 ESS 不符合净计量条件,并且禁止向电网输出能量。非输出操作模式是一项要求,在申请与配电系统并行运行的 ESS 时应提供设置。对 ESS 操作模式的任何后续更改都应通知 PPL Electric,并须经公用事业批准。
因素要求总功率因数范围应为互连设施(连接到 PREPA TC 或分段器)处滞后 0.85 到超前 0.85。无功功率要求是根据电压曲线和无功功率需求为系统运行提供支持所必需的。目的是 PVF 可以在互连设施(连接到 PREPA TC 或分段器)处以平滑连续的方式将无功功率从滞后 0.85 提升到超前 0.85。互连设施(连接到 PREPA TC 或分段器)处的 +/- 0.85 功率因数范围应是动态和连续的。这意味着 PVF 必须能够通过在规定的限制内连续改变电厂的无功输出来响应电力系统电压波动。如果研究表明需要额外的连续动态补偿,则可以扩大先前确定的功率因数动态范围。要求 PVF 无功能力满足 +/- 0.85 功率因数 (PF) 范围,该范围基于 PVF 聚合 MW 输出,即与最大 MW 输出相对应的最大 MVAr 能力。众所周知,正 (+) PF 是 PVF 产生 MVAr 的地方,而负 (-) PF 是 PVF 吸收 MVAr 的地方。最大输出下的 MVAr 能力要求应在 PVF 的整个运行范围内保持,如图 2 所示。MVAr 能力还应在整个互连设施(连接到 PREPA TC 或分段器)电压调节范围内(互连设施额定电压的 95% 至 105%)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