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适用于生成工厂可以永久,定期或临时与CCT网络平行的系统。文档的范围仅限于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这些安装将连接到该市的网格以及与运行工厂相关的操作参数。在适用的SAN和开普敦市程序中指定了安全操作的网络隔离和切换要求。用于生成与分布网格(例如自己使用客户发电机离网或备用发电机,需要暂时的同步(<2分钟),而不是在制造前破裂,备用供应软载荷转移的标准(SLT)方案,文档EEB 317应适用。任何不是SLT方案并与网格并行运行的备用发电机,应符合此标准。标准规定了通用互连要求,应适用于所有不同类型的发电机,Prime Movers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风产生技术)可能有必要使用其他特定于技术的要求来补充该标准的要求。此标准是预期的NRS 097-1:嵌入式发电与电力分销网络互连的实践守则:第1部分MV和HV,适用于A3类,B和C类可再生电厂(RPP)(RPP)和电池电池存储设施(BESFS)。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