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urlouisa22@stud.ase.ro摘要。“循环经济”一词目前正在引起广泛关注,并指的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模型,该模型旨在通过减少废物和污染,回收和重复现有产品和材料以及再生自然环境来节省更长的资源。因此,消费者是那些通过做出优先级耐用,可修复和可回收产品优先考虑的决策来推动向这种经济过渡的重要作用的人。那些做出这些选择的人更有可能为循环经济的成功做出贡献。许多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循环经济对环境和经济的好处,或者可能不了解他们的购买决策如何影响环境。通过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和教育,我们可以使消费者能够做出更可持续的购买决策。本文将探讨增加消费者参与循环经济的方法。因此,它将概述消费者在促进循环经济以及提高意识和参与方式的方式中的作用。它将证明,通过授权消费者做出更可持续的购买决策,我们可以创造更可持续的未来,并为子孙后代提供资源。关键词:循环经济,消费者行为,可持续购买,消费者参与,消费者意识,可持续的未来介绍在过去二十年中,“循环经济”的概念已经变得越来越流行,并且在谈论可持续发展时已被更频繁地使用。因此,为此概念提供了许多定义,其中大多数基于“重用”一词。Kirchherr, Reike and Hekkert have analyzed 114 definitions of this concept in 2017 and have finally come up with the following definition: “ A circular economy describes an economic system that is based on business models which replace the ‘end-of-life' concept with reducing, alternatively reusing, recycling and recovering materials in production/distribution and consumption processes, thus operating at the micro level (products, companies, consumers), meso level (生态工业公园)和宏观层面(城市,地区,国家及以后),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意味着创造环境质量,经济繁荣和社会公平,对当前和后代的利益。”(Kirchherr等人,2017年,pp。224-225)根据上述定义,循环经济有可能减少对有限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和减轻气候变化的依赖。为了从这些积极影响中受益,消费者行为起着关键作用。更具体地说,消费者负责激活循环经济机制,并收紧货物和消费品供应链。已经从各种角度了解了消费者在循环经济战略发展中的作用,包括绿色消费者行为,循环包装购买,消费者对产品循环系统的了解,消费者行为对这种经济中的废物的影响以及对循环经济的消费者障碍。(Shevchenko等,2023)。
欧洲环境局(2016年)提议循环经济(CE)是绿色经济模型的核心要素,该模型将废物管理(WM),废物预防和资源效率扩展到人类的福祉和生态系统的复杂性。ce是“一种经济体系,可以通过减少,再利用,回收和回收材料在生产/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取代'寿命终止'概念”(Kirchherr等人,2017年)。The concept of CE is a crucial theme towar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ockreis and Ragossnig, 2023; D'Adamo et al., 2023a; Zorpas et al., 2021), although the impact of each source of CE value (recycling, renewable energy, repair and reuse) varies across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sustaina- bility (Knäble et al., 2022).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Hartley等,2020)和公司实施的具体项目(Henry et al。,2020)驱动的大规模实施。分析CE上的公司任务陈述,可持续性的主题出现,其次是技术,生产和消费(PC)的主题。然而,在可持续性主题中,社会成分受到较少的关注(Caferra等,2023)。EC的主题与WM密切相关,WM可以从数学模型(Barma et al。,2022; Barma and Modibbo,2022),Local
即将召开的缔约方大会(COP29)气候治理关注点之一应是加强现有的技术开发与转让框架,并进行更多规范。现行《巴黎协定》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技术开发与转让”框架大致规定:“特此建立一技术框架,为技术机制促进和推动加强技术开发与转让行动,以支持本协定的实施,实现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长期愿景,提供总体指导”(联合国,2015)。而同一条款第一款仅提到“缔约方对全面实现技术开发与转让的重要性有着共同的长期愿景,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这些段落确实为未来缔约方国家之间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工作设定了一些初步方向,但实现 PA 目标(工业化前水平 1.5 摄氏度)的总体工作进度并不一致(Kirchherr 和 Urban,2018 年;Tanaka 和 O'Neill,2018 年;Fu 等人,2022 年;Dafnomilis 等人,2023 年;Sattar,2023 年)。因此,创新气候技术需要从政策和实践方面进一步制定程序规则(Matos 等人,2022 年;Sharman,2022 年)。因此,为加强第十条下的技术开发和转让框架,缔约方会议第 21 届会议根据第 67 号决定要求政策附属机构——技术执行委员会 (TEC) 和实践附属机构——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 (CTCN) 开展技术需求评估 (TNA),以成功实施 PA。SB 于 2021 年发布的联合报告 (FCCC/SB/2021/5)(联合国,2021 年)建议,为促进缔约方采用气候技术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 (NDC),“进一步分享有关技术需求和支持的信息,以促进国内技术利益攸关方更清楚地理解政策目标,促进国际合作,并使 TEC 和 CTCN 根据各自的职能以及其他适当支持提供者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供支持”(第 26 页)。此处关于技术需求和支持的进一步信息共享是指并取决于第四条第二款通过国家自主贡献通报的信息:“每一缔约方应编制、通报和维持其打算实现的连续国家自主贡献”;以及第十三条指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缔约方提供有关其技术需求、提供的支持和得到的支持的信息。然而,这里的差距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双方。他们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