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数量虽然不多,但数量正在不断增长。这主要是由于海运的空气污染法规越来越严格。海运业的脱碳需要使用零碳/低碳燃料,而使用液化生物甲烷 (LBM) 或液化合成甲烷 (LSM) 是航运业脱碳的潜在途径。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无需进行重大改造即可使用 LBM 或 LSM,只需扩大技术成熟的液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即可。航运业将获得的 LBM 和 LSM 数量以及这些燃料与其他零碳/低碳燃料相比的相对成本对于这一途径的可行性至关重要。在此背景下,本研究旨在:——评估 LBM 和 LSM 的全球可用性与全球能源需求的关系
海洋装置具有特定的危害,因为存在一艘或多个携带大量易燃液化气体的船只。由于船只漂浮,因此它具有漂移的潜力。大多数终端位于繁忙的工业港口内,因此携带有害货物的船只之间存在碰撞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与其他终端操作员分享了码头,这些终端操作员处理非常不同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不考虑液化气体(例如非常有毒的材料)。此外,行业的本质意味着使用码头的船只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员。这需要在设计码头操作时特别注意人为因素,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语言或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人类错误的潜力。
1.1 适用范围。1.1.1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功率如何,用于运输散装液化气体(在 37.8°C 温度下蒸气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以及技术要求表(附录 1)中列出的其他物质。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 2 完全符合《海船设备规范》、《海船货物装卸设备规范》和《海船载重线规范》的要求。《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3 在《海船规范》文本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液化气体运输船。1.2 定义和解释。1.2.1 液化气体规范中使用以下定义。可燃上限是指空气中烃类气体的浓度,高于该浓度时,空气不足以支持和传播燃烧。二级屏障是货物围护系统的防液体外部元件,旨在暂时围护任何可能通过主屏障泄漏的液体货物,并防止船舶结构温度降低到不安全的水平。 液化石油气运输船是设计用于运输技术要求表(附录 1)所列的液化气体和其他散装产品的船舶 ...或其他散装产品的船舶。货物围护系统和货物管道;使用不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运载货物的货舱处所;用单一气密钢边界与布置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的货舱处所隔开的处所;货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距离任何货舱出口、气体或蒸汽出口、货管法兰或货物阀门或货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的入口和通风口 3 米范围内的露天甲板或露天甲板上的半封闭处所;货物区域上方的露天甲板,以及露天甲板上货物区域前后 3 米范围内至露天甲板以上 2.4 米高度的区域;货物围护系统外表面 4m 以内,且该表面暴露在天气中;装有产品管道的封闭或半封闭处所。(装有第 VIII 部分“仪器和自动化系统”6.3 规定的气体探测设备的处所和使用蒸发气体作为燃料并符合第 VI 部分“系统和管道”要求的处所不视为气体危险处所);
1.1 适用范围。 1.1.1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建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功率如何,用于运输散装液化气体(在 37.8°C 温度下蒸气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以及技术要求表(附录 1)所列的其他物质。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 2 完全符合《海船设备规范》、《海船货物装卸设备规范》和《海船载重线规范》的要求。《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3 在《海船规范》文本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 LG 承运人。 1.2 定义和解释。 1.2.1 LG 规范中使用了以下定义。可燃上限是指空气中碳氢化合物气体的浓度,高于该浓度时,没有足够的空气支持和传播燃烧。二级屏障是货物围护系统的防液体外部元件,旨在暂时遏制任何可能通过主屏障泄漏的液体货物,并防止船舶结构温度降低到不安全的水平。气体安全处所是除气体危险处所以外的处所。液化气体运输船是设计用于运载液化气体的船舶。
PVM 是全球领先的石油工具经纪商,也是 TP ICAP 集团的一部分,该公司今天宣布推出其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LNG) 部门,由经验丰富的经纪人 Victoria Adams 和 Alexandra Nitka 领导。新团队由六人组成,分别驻扎在伦敦和马德里,其中包括曾在 Marex Spectron 工作的高级经纪人 Jatin Patel,他们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客户关系,这些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在大宗商品市场工作 50 多年建立起来的。它也是欧洲为数不多的由女性领导的经纪部门之一。该部门的作用是提供高效的欧洲天然气经纪服务。合同包括荷兰所有权转让设施、德国欧洲交易中心和英国国家平衡点,以及金融液化天然气产品(日韩市场标志和以美元计价的 TTF)。与其他化石燃料相比,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被视为全球向绿色能源转变的过渡能源。 PVM 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联席主管 Victoria Adams 表示:“该交易部门在全球天然气价格出现前所未有的波动之际推出,我们已经积累了显著的势头。在我们交易的第一天,团队就平仓了 TTF 合约以及帮助客户抵消头寸的工具。我们的计划是扩大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交易部门,以反映 PVM 自 1971 年成立以来在石油市场建立的卓越声誉。” PVM 首席执行官 Simon Andrews 表示:“我们很自豪和兴奋能够将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添加到 PVM 品牌广泛的石油经纪服务中。在欧洲推出该服务是我们在这个快速扩张的市场中扩大服务范围的全球计划的一部分。” PVM 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欧洲团队提供以下合约的经纪服务:TTF、THE、NBP、PEG、PVB、奥地利 VTP、捷克 VTP、JKM 和 TFU。
自2016年LNG出口禁令自2016年解除以来,美国的抽象液化天然气(LNG)出口急剧上升,而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商。此LNG主要由页岩气产生。生产页岩气以及使油轮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运输的液化是能源密集型的,这对LNG温室气体足迹产生了重大贡献。页岩气的生产和运输也发出了大量甲烷,液化天然气的液化和油轮运输可以进一步增加甲烷排放。因此,液化天然气的最终用途燃烧中的二氧化碳(CO 2)仅占LNG Greenhouse气体足迹的34%,当时在排放后20年中比较了CO 2和甲烷(GWP 20)(GWP 20)。上游和中游甲烷排放是LNG足迹的最大贡献者(基于GWP 20的总LNG排放量的38%)。添加用于生产LNG的能量的CO 2排放,上游和中游排放量平均占LNG总温室气体足迹的47%。其他重要的排放是液化过程(平均使用GWP 20的总计8.8%)和油轮运输(使用GWP 20平均占总数的5.5%)。油轮的排放量从3.9%到8.1%,具体取决于油轮类型。令人惊讶的是,尽管甲烷在排气口中的甲烷滑倒,但最现代的油轮与蒸汽动力油轮相比,由2冲程和4冲程发动机推动的总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蒸汽动力的油轮。总体而言,使用GWP 20分析(160 g CO 2 -eqivArt/mj vs 120 g CO 2 -eqivalent/mj),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源的温室气体足迹比煤炭大33%。甚至在排放后的100年(GWP 100)的时间范围内考虑,这严重低估了甲烷的气候损害,LNG足迹等于或超过煤炭。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将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生效。《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以 2016 年《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为基础,并考虑到了发布时所做的补充和修订。本规范考虑到了 IMO MSC 411(97) 决议、IACS 统一要求 (UR) W1 (2016 年 8 月修订 3)、IACS 统一解释 (UI) GC7 (2016 年 6 月修订 1)、GC8 (2016 年 6 月修订 1)、GC11 (2016 年 2 月修订 1)、GC15 (2016 年 2 月)、GC19 (2017 年 8 月)、GC22 (2019 年 6 月)、GC23 (2018 年 7 月)、GC24 (2018 年 7 月)、IACS 建议书第 34 号、第 149 号、第 150 号和第 152 号以及科学研究编号 15-49152-2015/8/37 的结果。该规则规定了针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的具体要求,是对俄罗斯船舶登记册《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和《远洋船舶装备规则》的补充。
散装气体 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如何,用于运输在 37.8°C 温度下蒸气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的液化气体以及技术要求表中列出的其他物质(参见附录 1)。
1.1 适用范围。1.1.1 散装液化气体运输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1 适用于专门建造或改装的船舶,无论其总吨位和动力装置输出功率如何,用于运输散装液化气体(在 37.8°C 温度下蒸汽压超过 280 kPa 绝对值)以及技术要求表(附录 1)中列出的其他物质。散装液化气体运输船舶 2 完全符合《海船设备规范》、《海船货物装卸设备规范》和《海船载重线规范》的要求。《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3 在《海船规范》文本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于液化气体运输船。1.2 定义和说明。1.2.1 LG 规则中使用了以下定义。可燃上限是指空气中碳氢化合物气体的浓度,高于该浓度时,空气不足以支持和传播燃烧。次要屏障是货物围护系统的防液体外部元件,旨在暂时遏制任何可能通过主要屏障泄漏的液体货物,并防止船舶结构温度降低到不安全的水平。气体安全处所是除气体危险处所以外的处所。液化气运输船是设计用于运输技术要求表(附录1)所列液化气体和其他散装产品的船舶。(装有第VIII部分“仪表和自动化系统”6.3规定的气体检测设备的处所和使用蒸发气体作为燃料并符合第VI部分“系统和管道”要求的处所不被视为气体危险处所);L G - 危险处所(包括危险处所)是: 货物区域内未按照认可的方式布置或配备以确保其气氛始终保持在气体安全状态的空间; 货物区域外的任何含有液态或气态产品的管道通过或终止于其中的封闭空间,除非安装了认可的装置以防止产品蒸气逸入该处所的大气; 货物围护系统和货物管道; 使用不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运载货物的货舱处所; 通过单一气密钢边界与布置了需要二次屏障的货物围护系统的货舱处所隔开的空间; 货物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开阔甲板上的区域或开阔甲板上的半封闭空间,距离任何货油舱出口、气体或蒸汽出口、货物管道法兰或货物阀门或货泵房和货物压缩机房的入口和通风口 3 米范围内的区域;货物区域上方的开阔甲板以及开阔甲板上货物区域前后 3 米范围内至露天甲板以上 2.4 米高度的区域;货物围护系统外表面 2.4 米范围内的区域,该表面暴露在空气中;装有产品的管道所在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