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权利协会 (ARS) 是美国首屈一指的视觉艺术家版权、许可和监控组织。我们代表全球 120,000 多名艺术家,并且是国际版权管理协会联盟 CISAC 的骄傲成员。自 1987 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保护和促进视觉艺术家的权利。我们认识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对视觉艺术家和版权所有者的生计构成了独特的威胁。虽然人工智能可以合乎道德地用于补充人类作品,但未经同意或向版权所有者提供补偿而大量获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及生成旨在破坏和取代人类艺术家的创造力和劳动的作品,是不公正的。考虑到视觉艺术家,我们提出了一套供人工智能开发人员遵守的基本规则,旨在减轻对艺术家生计和人类作者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损害的风险。我们的目标是,这些准则确保作品用于训练集的创作者和生成式 AI 技术的用户的透明度,强调 AI 可以合乎道德且安全地用作创作工具。此外,我们建议权利人保留对其知识产权的控制权,并通过合法许可为已摄取其作品的 AI 输出获得补偿。I. 摄取 AI 训练集图像的准则版权所有者的同意:版权法保护艺术家和版权所有者,赋予他们决定如何使用其作品的能力。AI 开发人员在将其作品摄取到 AI 训练集之前必须征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版权所有者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单独获得同意,并且“选择加入”选项应得到充分宣传、易于使用,并且创作者可以随时有效地撤销。同样,AI 开发人员必须遵守版权所有者的任何要求,删除未经同意摄取的图像。对创作者的补偿:生成式 AI 直接依赖于其训练集中目前使用的数百万个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果不利用这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他们的成果就不会存在。人工智能系统必须向版权持有者补偿其在训练集中使用其材料的费用。
̶ 根据美国《版权法》第 106 条如果被告以非特权方式复制、改编、分发、公开表演或公开展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则构成侵权 ̶ 在这种情况下,哪一方应承担责任?̶ 最终用户是否会被判定为次要侵权人?
稿件及其附图在 ARMOR 编辑部收到后即成为政府财产和公共领域。(稿件中的想法仍为作者的知识产权,作者可以重复使用,但作品本身 — — 想法的具体表达 — — 在收到稿件后即进入公共领域。)ARMOR 员工将对文本进行必要的语法、句法和风格更正以符合出版标准,并将根据需要重新设计插图和图表以提高清晰度和标准。ARMOR 员工可能会与作者协调更改,以确保内容保持准确和专业发展。作为非版权政府出版物,如果作品在 ARMOR 上发表,则不授予任何版权,并且一般而言,不应提交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供考虑发表。但是,有时 ARMOR 可能希望发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个别作者的版权将受到特殊安排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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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不断增长,围绕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也日益增多。许多文章都考虑了人工智能这些新兴用途带来的版权侵权风险。但商标侵权风险呢?本文探讨了商标可能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四种方式,并针对每种方式考虑了这个问题。1.人工智能训练材料中的商标 从高层次上讲,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是在大量现有材料上进行训练的,在这些材料内部和跨材料中学习模式,然后人工智能使用这些模式生成输出。在版权背景下,关于使用版权作品作为培训材料的讨论很多,包括这种使用是否符合非侵权合理使用条件。例如,一个问题是,内部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来训练人工智能是否本身就构成侵犯版权,而这种侵犯版权的行为可以通过考虑法定的合理使用因素而得到免责——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使用的数量和实质性、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性质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相反,在商标方面,正如 J. Thomas McCarthy 在《McCarthy 论商标与不正当竞争》中所解释的那样,商标侵权的检验标准是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即,在相当多或相当多的相关消费者中,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混淆的可能性。[1] 因此,商标侵权分析专注于纯粹的内部使用来训练人工智能,自然不同于版权分析。这是因为,使用商标来训练人工智能可能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因为这种使用仅在内部发生,因此没有面向消费者的商标使用,消费者不会对此感到困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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