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分为以下部分: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II 部分“MODU/FOP 的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仓”;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I 部分“机械设备和机械”;第 VII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 部分“电气设备”;第 XI 部分“制冷装置”;第 XII 部分“材料”;第 XIII 部分“焊接”;第 XIV 部分“自动化”;第 XV 部分“MODU 和 FOP 安全评估”;第 XVI 部分“信号手段”;第 XVII 部分“救生设备”;第 XVIII 部分“无线电设备”;第 XIX 部分“航行设备”;第 XX 部分“防污染设备”。本规则是对《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的补充
对制裁法规的某些附件,例如附件II,X,XI,XVIII和XXIII,包括合并命名法(CN)的代码,而在附件VII中列出的双重使用项目和高级技术项目则以技术描述确定。作为其合规义务的一部分,经济运营商必须根据CN代码或技术描述验证是否涵盖了要出口的项目。在制裁规定中未列出与项目相对应的CN代码并不排除根据该CN代码分类的某些项目受到影响,因为它们可能是双重使用项目,也可以根据第2、2A和2B条的规定,或附件VII的附件VII项目。关于双重使用项目和制裁法规的附件VII,在CN代码与遵守限制性措施的此类项目之间的制裁规定中没有相关性。
ING THE DYNAMICS OF INNOVATION xviii (1976); Steven Klepper, Entry, Exit, Growth, and Innovation over the Product Life Cycle, 86 Am. ECON. REv. 562, 562-64 (1996). 有关航空背景下的一般讨论,请参阅 Earll M. Murman、Myles Walton 和 Eric Rebentisch, Challenges in the Better, Faster, Cheaper Era of Aeronautical Design, Engineering and Manufacturing, 104 AERONAUTICAL J. 481 (2000). 激进式(革命性、非连续性)创新和渐进式(渐进性、保守性)创新之间的区别直观上很有吸引力,但并不总是明确的。熵统计技术曾用于衡量飞机技术的演变;例如,请参阅 Koen Frenken & Loet Leydesdorff 的《Scaling Trajectories in Civil Aircraft》(1913-1997),29 RES. POL'Y 331, 331(2000),网址为 http://users.
英国和其他 59 个国家签署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条约》(以下简称《外层空间条约》),该条约的起草工作已于 1966 年底由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完成。2 当该条约得到包括苏联、美国和英国在内的五个国家的政府批准并生效 3 后,它将成为迄今为止规范人类太空活动的最重要文书。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约是联合国努力的结晶,这些努力已在先前的第 1721 (XVI) 4 号决议和第 1962 (XVIII) 5 号决议中得到体现。然而,无论是《外层空间条约》还是上述两项决议都没有明确涉及从太空进行的侦察活动。因此,有必要提供条约和决议解释的背景,并且
在Addi中,在这一显着的发展中,Acme Solar在其可再生能源POR:Olio中实现了另一个里程碑,它通过以每单位3.05印度卢比的tari earties xviii方案确保了300 MW太阳能项目。根据PPA条款,该项目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开始歌剧。为了实现这一点,Acme太阳能计划将其EXIS,NG NG构造分配给Acme Sikar项目,以利用其EXIS,NG Grid Connec,Bikaner-2中的VITY,Bikaner-2的VITY以及已颁发的意义上的资本支出。该项目将从州间传输系统(ISTS)豁免中受益,因为预定的商业歌剧日期(SCOD)是在2025年6月之前设定的,与政府的招致,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ves相符。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当前版本基于 2019 年版本,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三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四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七部分“机械装置”;第八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九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内容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的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俄罗斯海事船舶登记规则和指南补充。IACS 程序要求、统一解释和建议。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第 XVIII 部分和俄罗斯海事船舶登记规则和指南补充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现行版本以 2018 年版本为基础,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到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II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I 部分“机械装置”;第 VII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I 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文本与IACS共同结构规则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的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当前版本基于 2018 年版本,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三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四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七部分“机械装置”;第八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九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共同结构规则的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现行版本以 2018 年版本为基础,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到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II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I 部分“机械装置”;第 VII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I 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文本与IACS共同结构规则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的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
俄罗斯海事船级社远洋船舶入级与建造规则已按照既定的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规则的当前版本基于 2018 年版本,并考虑了发布前立即制定的修订。已考虑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的统一要求、解释和建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相关决议。本规则分为以下部分发布: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三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四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七部分“机械装置”;第八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九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的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性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符号”;第十八部分“散货船和油船的共同结构规则”。本部分的文本与 IACS 共同结构规则的文本相同;第十九部分“集装箱船和主要用于运载集装箱货物的船舶结构的附加要求”。本部分文本与 IACS UR S11A《集装箱船总纵强度标准》(2015 年 6 月)和 S34《集装箱船有限元分析强度评估载荷工况功能要求》(2015 年 5 月)相同。第 I 至 XVII 部分以俄文和英文电子版发布。如果俄文和英文版本之间存在差异,以俄文版本为准。第 XVIII 至 XIX 部分仅以英文电子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