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已被要求在其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参考条款中优先审查和报告警方逮捕和拘留权力的问题。该请求直接源于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长和其他执法机构官员对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在 Williams v The Queen (1986) 161 CLR 278 案中的裁决的实际影响表示担忧。在 Williams 案中,高等法院重申了澳大利亚普通法的立场,即如果警方可以将被捕者带到法官面前,则必须毫不拖延地完成。警方无权为了审问被捕者或对被捕者的涉嫌犯罪活动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调查而推迟这一程序。
取代实践指示的规则 首席大法官根据《2003 年法院法》第 74 条就刑事法庭的实践和程序作出指示。这些实践指示和《刑事诉讼规则》相辅相成。4 月,首席大法官发布了《2023 年刑事实践指示 1 》,取代了《2015 年刑事实践指示》。2 他和规则委员会一致认为,2015 年实践指示中涉及的一些主题应从新的实践指示中删除,并尽快纳入《刑事诉讼规则》。3 这些规则修订了《刑事诉讼规则》,以包括这些主题。在每种情况下,现有要求保持不变。被告人的地址 被告必须向法院提供至少一个与案件有关的通信地址,通常是住宅地址,并在法庭上公开提供,这是普通法要求,而不是立法要求(尽管立法可能要求被告出于其他原因提供地址,例如作为保释条件)。有人向规则委员会建议,应澄清既定做法,将该要求纳入《刑事诉讼规则》。《刑事诉讼规则》已经补充了提供姓名、出生日期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提供国籍的法定要求。这些规则增加了在未遵守规定时应遵循的程序,该程序以前在《刑事实践指示》中。委员会决定合并所有这些要求,因此,本规则第 4 条修订了《刑事诉讼规则》第 3.2 条。与《刑事诉讼规则》相关的表格《刑事诉讼规则》第 5.1 条和第 5.2 条规定,首席大法官可以通过《刑事实践指示》授权表格,用于与规则相关的用途。新的《刑事实践指示》对表格授权和修改的描述方式与《2015 年刑事实践指示》中的描述不同,现行规则不再符合该描述。规则委员会同意出于这个原因修改规则。记录向刑事法院提出的搜查令申请等。《刑事诉讼规则》第 5.5 条补充了《1968 年刑事上诉法》第 32 条,要求对刑事法院的诉讼程序进行录音,以便向上诉法院刑事部门提出上诉。本规则和该法案不适用于刑事法院的其他诉讼程序,包括《刑事诉讼规则》第 47 部分适用的搜查令和其他类型的调查令的申请。《2015 年刑事实践指示》要求记录此类申请,现在已成为既定做法。但是,新的《刑事实践指示》并不要求这样做。此类申请是私下提出的,通常是在要搜查其场所或需要从其处获得信息的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提出的。记录此类申请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确定法院被告知的内容。有人向规则委员会建议,它将澄清并授权既定做法,将该做法和以前的实践指示要求纳入《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同意这样做,因此本规则第 5 条修订了《刑事诉讼规则》第 5.5 条。有关法庭听证会的信息《刑事诉讼规则》第 5.11 条要求公布即将举行的法庭听证会的清单,并要求这些清单包括有关所指控的罪行的信息(如果可行的话)。听证会清单在网上公布并在法庭上展示
刑事诉讼的质量保证不是也不能仅由公诉机关负责。刑事诉讼的成功进行还意味着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与所有相关机构和官员进行高质量的合作。因此,必须确保每个相关机构及其官员的工作符合质量要求。此外,还必须有效利用相关机构可用的人员和财政资源。换句话说,有权进行刑事诉讼的官员必须以合理且经济合理的方式使用旨在公平解决法律关系的资源。如果相关案件的法律关系能够得到公平解决,例如在公诉机关或调查机关,则不应将有权进行刑事诉讼的所有机构(调查、检察和司法机关)的参与视为最终目的。这还将减少法院的工作量,并使其有更多时间处理涉及证据核实的复杂案件,从而降低延误的风险。
提出对美国宪法的修正案,规定以刑事诉讼没有豁免权,理由是该法案属于个人的宪法机构或个人的官方义务,并规定总统不得向自己或其本人授予赦免。
该法案修改了《政府合同和招标法》 [第245页](“该法”)。目前,该法案并未规定防止对部长或总干事提出的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豁免权,因为他们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或根据该法案行使自己的权力时要做的任何事情或忽略了。因此,政府打算修改该法案,规定豁免权,以防止对部长或总干事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但是,如果部长或总干事在执行其职能或根据该法案行使其权力行使其权力时,将不适用免疫规定。这是为了确保根据该法案授予的政府合同必须按照该法案的要求遵循公平透明的程序。财政和经济管理部长
1 法学博士、教授、刑事诉讼系主任、雅罗斯拉夫·穆德雷国立法律大学、哈尔科夫、乌克兰 ovkaplina@nlu.edu.ua https://orcid.org/0000-0002-3654-673X 通讯作者,负责撰写和研究。 利益冲突:作者在此处包含任何利益冲突。 免责声明:Oksana Kaplina 教授是最高法院科学顾问委员会成员,但尽管如此,她在这项特定研究中并不代表该机构的任何观点,也不受其观点的约束。 翻译:本文内容在作者的责任下在第三方的参与下翻译。 总编辑 – Serhii Kravtsov 博士、Tetiana Tsuvina 博士。 英文编辑 – Julie Bold。版权所有:© 2023 Oksana Kaplina、Anush Tumanyants、Iryna Krytska 和 Olena Verkhoglyad-Gerasymenko。这是一篇开放获取的文章,根据知识共享署名许可条款(CC BY 4.0)分发,允许在任何媒体中不受限制地使用、分发和复制,只要注明原作者和出处。引用方式:O Kaplina、A Tumanyants、I Krytska、O Verkhoglyad-Gerasymenko《人工智能系统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关键领域、基本法律原则和与基本人权相关的问题》2023 3 (20) 东欧司法渠道 147-166。https://doi.org/10.33327/AJEE-18-6.3-a000314 2 Cand。法学学士(同等博士学位),讲师,乌克兰哈尔科夫雅罗斯拉夫·穆德雷国立法大学刑事诉讼系副教授。合著者,负责写作和研究。artumanyants@nlu.edu.ua https://orcid.org/0000-0001-6403-8436 3 法学学士(同等博士学位),乌克兰哈尔科夫雅罗斯拉夫·穆德雷国立法大学刑事诉讼系高级讲师。合著者,负责写作和研究。iokrytska@nlu.edu.ua https://orcid.org/0000-0003-3676-4582 4 法学学士(同等博士学位),乌克兰哈尔科夫雅罗斯拉夫·穆德雷国立法大学刑事诉讼系助理教授。合著者,负责写作和研究。 ovverhoglyad-gerasymenko@nlu.edu.ua https://orcid.org/0000-0003-3461-0483
委员会已被要求在其《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参考条款中优先审查和报告警方的逮捕和拘留权问题。该要求是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长和其他执法机构官员对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在 Williams v The Queen (1986) 161 CLR 278 案中的裁决的实际影响表示担忧后提出的。在 Williams 案中,高等法院重申了澳大利亚普通法的立场,即警方在可行的情况下将被捕者带到法官面前,必须尽快完成这一工作。警方无权为了审问被捕者或对被捕者涉嫌犯罪活动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调查而推迟这一程序。
请愿人于 2015 年提交了赔偿申请。(ECF 1。)特别法官米尔曼就赔偿权举行了听证会。在该听证会上,请愿人科滕斯特特女士、请愿人专家和被告专家作证。 (见 ECF 66 笔录 [以下简称“Tr.”] 特别主审官 Millman 批准赔偿,认定 DTaP 疫苗是 CK 发育障碍的“重要原因”,因为该疫苗加速了 CK 可能在发育后期才会出现的脑损伤性婴儿痉挛。Kottenstette v. HHS,第 15-1016 号,2017 WL 6601878(联邦刑事诉讼特别法官,2017 年 12 月 12 日)。特别主审官 Millman 随后根据她早先的权利认定裁定赔偿损失。Kottenstette v. HHS,2019 WL 2587395(联邦刑事诉讼特别法官,2019 年 5 月 29 日)。
本人特此声明,自本驾驶执照签发或上次延期或更新以来,未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未发生过任何飞机事故,亦未曾被依法吊销过任何颁发给本人的驾驶执照。目前没有针对我的未决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