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中可行微生物的研究始于获得一定菌株的培养。可以从权威培养物中(生物资源中心)获得这种文化,可以是自有的分离株,也可以是从权威来源获得的菌株的遗传修饰的结果。无论如何,至少在某个项目的期间,将微生物培养物保持在可行状态的能力是一项富有成果的工作的技能。但是,没有普遍的方法可以在体外保留不同分类组的活细胞。这首先归因于各种微生物的特定特征,其次是由于对不同存储持续时间的不同要求,以及实验室的技术能力。
我们考虑使用多个移动代理集体将包裹从指定源递送到图中的指定目标位置的问题。每个代理从图的某个顶点出发;它可以沿着图的边缘移动,并且可以在移动过程中从一个顶点拾起包裹并将其放在另一个顶点。但是,每个代理的能量预算有限,只能遍历长度为 B 的路径;因此,多个代理需要协作才能将包裹运送到目的地。给定图中代理的位置及其能量预算,寻找可行移动计划的问题称为协作递送问题,之前已有研究。先前结果中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当递送必须遵循预先给定的固定路径时会发生什么。虽然这种特殊约束减少了可行解的搜索空间,但问题仍然是 NP 难题,就像该问题的一般版本一样。我们考虑该问题的优化版本,即在给定代理的初始位置的情况下,要求每个代理的最佳能量预算 B,从而实现沿固定路径的可行交付计划。我们为有向图和无向图提供多项式时间近似算法,并为有向图建立近似难度。请注意,固定路径版本的协作交付需要完全不同的技术,因为单个代理可能会多次使用,这与之前研究的协作交付的一般版本不同。我们表明,与原始问题相比,将每个代理限制为一次拾取可以更好地近似固定路径协作交付。最后,当可用代理的数量受常数限制时,我们提供了一个多项式时间算法来确定给定预算 B 的可行交付策略(如果存在)。
(II) 使用自动或半自动化流程仅为了编辑录音或图像以便在执法机构之外发布或披露以保护录音或图像中描述的主体的隐私,并且该流程不会生成或导致保留任何生物特征数据或监视信息。 (C)“执法机构”具有《公共安全法》第 2-502 条第 2-101 款中规定的含义。 (A)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面部识别技术生成的结果引入刑事诉讼或根据《法院条例》第 3 章第 8A 节进行的违法行为诉讼中。 (B) (1) 除本节第 (2) 款规定外,仅可在刑事诉讼中将面部识别技术生成的结果视为或作为证据引入,以确立可决原因或积极身份识别: (I) 与签发逮捕令有关;或 (II) 在初步听证会上。 (2) (I) 除本款第 (II) 项另有规定外,面部识别技术生成的结果不得作为刑事调查或诉讼中确定个人的可行原因或积极身份识别的唯一依据。 (II) 只有在结果得到其他独立获得的确定可行原因或积极身份识别证据的支持下,才可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确定可行原因或积极身份识别。2-503。 (A) (1) 警官或执法机构的其他雇员或代理人在进行刑事调查时不得:
PNF 希望保留已提交的 PIM 1 E。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因为地方中心和 Pimlico Parades 的商业单位紧邻住宅物业并位于住宅物业下方。这些中心规模较小,因此只需极少的深夜/清晨噪音等即可对住宅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它们不适合那些依赖深夜营业来经营可行业务的酒吧/酒馆/等。相比之下,骑士桥国际中心本质上更适合经营可行深夜业务,因此方法有所不同。此外,骑士桥社区计划政策 KBR15B 仍然要求酒吧等不会对住宅设施产生不利影响,这需要考虑其营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