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助您了解下面的“涵盖电信或服务”一词,请找到一个列表分支机构,但请注意,可能存在其他分支机构。华为和关联公司•华为技术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澳大利亚)PTY LTD•华为技术Bahrain•Bel Huawei Technologies llc,包括一家别名(Bellhuawei technologies llc llc), Ltd.•电气研究中心深圳Hisilicon Technologies Co.。 • Shenzhen Huawei Technologie •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A,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ociedad Anonima) • Huawei Cuba • Huawei Denmark • Huawei France,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France SASU) • Huawei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including one alias (华为技术印度列兵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投资,Pt。 •华为意大利•华为米兰研究所。 •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哈萨克斯坦。 •华为技术De Mexico S.A.•华为技术(新西兰)公司有限公司。华为和关联公司•华为技术投资公司,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澳大利亚)PTY LTD•华为技术Bahrain•Bel Huawei Technologies llc,包括一家别名(Bellhuawei technologies llc llc), Ltd.•电气研究中心深圳Hisilicon Technologies Co.。• Shenzhen Huawei Technologie •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A,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Costa Rica Sociedad Anonima) • Huawei Cuba • Huawei Denmark • Huawei France, including one alias (Huawei Technologies France SASU) • Huawei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including one alias (华为技术印度列兵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投资,Pt。•华为意大利•华为米兰研究所。•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哈萨克斯坦。•华为技术De Mexico S.A.•华为技术(新西兰)公司有限公司。
4 按照下面概述的准则确保完全遵守竞争法。 5 https://ec.europa.eu/competition/antitrust/compliance/index_en.html。委员会已发布了多套指南,帮助企业评估其商业安排是否符合欧盟竞争法(参见委员会通报——通知——关于适用《条约》第 81(3) 条的指南(OJ C 101,2004 年 4 月 27 日,第 97 页)(“第 101(3) 条指南”)、委员会通报——关于《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 条适用于横向合作协议的指南》(OJ C 11,2011 年 1 月 14 日,第 1 页)(“横向指南”)以及委员会通知——关于纵向限制的指南(OJ C 130,2010 年 5 月 19 日,第 1 页)(“纵向指南”)。另见委员会 2010 年 12 月 14 日关于适用第 1217/2010 条的第 1217/2010 号条例(欧盟)。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适用于某些类别的研究和开发协议(OJ L 335, 18.12.2010, 第 36 页)(“研发集团豁免条例”),2010 年 12 月 14 日第 1218/2010 号委员会条例(EU)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适用于某些类别的专业化协议,(OJ L 335, 18.12.2010, 第 36 页) 43)(“专业化集团豁免条例”)、2014 年 3 月 21 日委员会条例 (EU) No 316/2014 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应用于各类技术转让协议(OJ L 93,2014 年 3 月 28 日,第 17 页)(“技术转让集团豁免条例”)、2010 年 4 月 20 日委员会条例 (EU) No 330/2010 关于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3) 条应用于各类垂直协议和协同行为(OJ L 102,2010 年 4 月 23 日,第 1 页)(“垂直集团豁免条例”)。
有一个公平,强大和客户响应迅速的监管制度,可防止劳动剥削并推动合规性。3。我们将衡量我们实现这一目标的实现,特别关注及时提供高质量检查和许可决策。此策略既提供了交付这项工作的框架,也提供了我们战略目标的实现。简介4。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研究了如何提供合规活动,以及这是否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减少劳动剥削。我们一直在探索我们如何提高生产力并提高流程的及时性。这导致了正式的咨询过程,我们提出了对我们提供合规活动1的方式进行几次更改。我们还通过一系列的研讨会和面对面的会议来寻求利益相关者的观点,这有助于我们使我们的思想结晶。我们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并感谢许多人对咨询做出回应。在我们对咨询的正式回应中,我们制定了我们将采取的步骤来改善我们的合规方法。我们认为,我们的方法的改变将使工人和在受监管部门提供劳动力的人受益。我们打算在接下来的12个月中介绍变化,并将在GLAA董事会会议和利益相关者团体中报告我们的进展。我们将交付5。合规性咨询的重点是我们认为需要改变的关键领域,包括:
如今,我们时常会收到一些非常精致、优美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来自人们、合作伙伴或联系人,他们多年来给我们写的信息非常简单,有时很直接,但并不总是令人难忘,没有任何迷人的文字。然而,这些最近的信件读起来却很虚假、不真实,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不是出自人类之手和灵魂,而是由人工智能撰写的。失望来自于那些看似人性化的评论、感谢、赞美和陈述,它们最初打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们在精神上更接近发件人:写出如此动人心弦的文字的不是我们的朋友或同事的手,而是一种技术产品,它由一种非常丰富的语言模型生成,这种模型非常强大和非凡,但却没有感情,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写,写给谁。
本节反映了目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适用的 1933 年《儿童和青少年法》第 1(2)(b) 节的规定。尽管该法案已经存在多年,但“违禁药物”修正案是在 2015 年才出台的。该条款规定,当成年人做了一些本质上危险的事情,即在非法药物或酒精的影响下与非常年幼的孩子睡在同一张床上时,将自动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自动刑事责任针对非法药物而不是处方药的政策原因是,非法药物具有更高的损害风险和不可预测的行为,这会大大增加对儿童的危险,而且成年人服用此类药物没有充分的(治疗)理由。虽然处方药也会损害判断力,但它们是出于治疗原因服用的,通常是按照医生的建议服用的。如果一个人在服用处方药(而不是非法药物)后发生悲剧,却发现自己要自动承担刑事责任,这将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这项规定仅涉及非常有限情况下的自动刑事责任。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服用处方药后忽视孩子就一定能逃脱责任。只是这样的被告必须以普通方式接受审判,检方必须证明犯罪的所有要素无可置疑,并且不享有自动刑事责任条款的便利。这种区别强调了自动刑事责任的特殊性,这种责任只适用于涉及非法药物的案件,因为这些药物的使用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而且对儿童构成了高度风险。